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宁国发展功勋”评比办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褒奖改革创新、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更好地激励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2005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宁国发展功勋”评选办法:对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实际入库税金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授予“宁国发展功勋”荣誉称号。评比办法从2005年沿用至2008年。2009年,市委、市政府重新研究,制定了新的“宁国发展功勋”评比办法,将当年实际入库税金从500万元上调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同时,对年纳税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一1000万元(不合1000万元)企业颁发“宁国发展贡献奖”,并通过设立光荣榜、建立慰问企业家制度等多种形式,营造尊重创业、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市王商联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心,今后,我们将更多地听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意见,适时调整完善我市发展功勋评选办法,建立适应我市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市发展实际的评选体系。真诚地希望评选工作继续得到市工商联的支持。
联系人: 窦宁枫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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