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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对关闭小企业进行资金补助

来源: 最后更新:2010-09-26 10:55:46 作者: 浏览:1406次

 

为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财政部921日发布《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今明两年补助资金支持的重点是围绕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安全隐患治理,重点关闭:小冶炼、小化工、小建材以及小造纸、小制革、小印染、小酿造等能耗高、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小企业

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确保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实际关闭的小企业安置职工人数、地域差异等因素进行分配。补助的具体标准是,符合条件的关闭小企业补助金额=本企业在岗职工人数()×所在地级市上一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补助系数。补助系数根据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关闭小企业涉及的职工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国家级贫困县(),补助系数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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