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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有望8月完成修订

来源:财经网 最后更新:2010-06-17 15:32:28 作者: 浏览:1393次

  记者近日从有关人士处获悉,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和国务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部委,就收入分配改革工作拟定政策建议,并写入本部门或者国家的“十二五”规划之中。

  其中,由发改委牵头研究拟订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正在紧锣密鼓研究制定之中。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八月以后有可能完成修订。

  人保部负责指导并审核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研究拟订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文件,研究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重点破解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增资难题。

  另外,国资委也将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中央下决心改革收入分配体制

  中国政府提出的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工作目标已有多年,但实施效果一直不尽如人意。社会各界普遍反映,近年来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垄断企业等公营机关单位的职工工资持续增长,而以私营企业为代表的非公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职工工资则停滞不前。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工资的制定,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有部门人员收入进行调节,以及通过法律、经济、信息等手段规范市场薪酬分配秩序。对于非公经济单位重点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问题,他建议一方面要继续推行劳资工资集体协商,另一方面要探索税收优惠等措施在内的新思路。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对《财经》记者表示,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收入长期得不到正常增长,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国内需,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近期再次表明了进行收入分配改革的决心。

  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讲话时明确提出:“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所谓“体面劳动”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在1999年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其核心思想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有足够的收入、充分的社会保护和足够的工作岗位。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将“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收入分配政策调节体系建设”确定为2010年国务院九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这次会议敲定,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推进改革,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完善体制机制。

  各部委密集调研

  在中央再次表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决心后不久,有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目前,有关部委都在分头做相关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最后汇总达成共识,再正式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

  近来,全国人大、财政部、人保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国家机关和有关社会团体都分别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就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问题展开了密集调研。

  而今年以来,一些省份已经调高了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一之后,广东、山东、吉林、宁夏、湖北等省开始执行上调后的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涨幅均超过了20%。而在此之前,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天津等省(市)已经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涨幅均超过了10%以上。

  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认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提高低收入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收入有很大作用。他透露,还有20个省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除了各部门和地方正在制定实施的单个政策之外,具有全局性的收入分配改革工作也在进行当中。

  有关人士表示,发改委、人保部、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在各自“十二五”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也都有涉及到收入分配改革问题。

  上述部门在其“三定方案”的职责管辖范围之内,对各自分管的收入分配、工资分配、二次分配、国企利润上缴等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这些政策建议,最后都会纳入到本部门或者国家的“十二五”规划之中。

  有关人士预计,各部门的“十二五”规划方案会在今年的七八月份有一个初步的方案。

  据悉,由于发改委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需要对各部门的“十二五”规划草案中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内容进行汇总。因此,该方案至少要等到八月份以后才有可能完成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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