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实施“861”行动计划,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全省经济总量迈上万亿元平台,进入了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新阶段。但我省产业结构层次低、发展方式粗放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城乡区域发展还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和谐社会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坚定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紧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全面启动的历史性机遇,坚持不懈扩大有效需求,推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坚持不懈推进自主创新,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不懈加大统筹力度,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不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不懈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提供强大支撑。
3、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坚持和把握的主要原则。
——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基本目标。妥善处理发展与转变、做大总量与提升质量的关系,在确保经济即期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切实在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上下功夫,实现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到在发展中转变、在转变中提升。
——把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作为战略重点。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优化需求结构,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扩大对外贸易规模。着力优化区域城乡结构,以城镇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在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城乡发展。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任务。切实维护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根本动力。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以开放促转变、促调整、促升级。
二、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4、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按照建成新兴城市和现代产业密集区的目标,高水平规划建设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推动示范区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承载力,着力引进产业层次高、投资规模大的重大项目,尽快形成一批有带动力的产业集群。编制示范区产业发展、物流、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新模式、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新举措、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的新方式,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合作发展的先行区、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5、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及战略投资者,引导外来投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带动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外来投资以并购方式参与企业改组改造,开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6、深化泛长三角区域分工合作。加强与沪苏浙的沟通协调,扩大重点合作专题的领域,加强市场准入、要素市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信息平台、社保体系等方面对接,深化合作内容。加强与长三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改善合作条件,尽快形成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三、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7、扎实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依托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平台,加强创新资源整合,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加快创新产业发展。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形式多样的产学研联盟,加大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提升科研院所成果转化能力。继续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发挥对试点省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平台,努力把合肥核心区打造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创新谷”。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扎实推进“安徽杰出人才工程”和技能振兴计划,建立健全创新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8、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创新型企业为支撑,以自主创新为动力,集中力量培育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公共安全、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未来五年重点实施1000个重大项目,培育100家领军企业,建设10个特色产业基地。出台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和支持政策。力争到2015年,新兴产业产值超过1万亿元。
9、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动制造业向高端方向发展。支持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产业联合重组,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增强抗风险能力。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加快发展汽车、家电等产业,提升品牌影响力,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骨干企业强化集成创新能力建设。
10、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物流、商务、金融、保险、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餐饮、旅游、健身、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信息、会展、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实施服务业品牌战略,重点扶持100家左右发展潜力较大的骨干企业。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提升服务业整体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
11、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入挖掘徽文化丰厚底蕴,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品牌,着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传媒出版、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依托中心城市,规划建设30个左右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省出版集团建成大型跨国文化传媒企业,推动省报业集团、皖新传媒、芜湖华强等建成全国一流大型文化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处于中西部领先水平,部分行业和领域位居全国前列。
1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淮北沿淮小麦和玉米核心产区、沿江沿淮及江淮之间水稻核心产区。深入推进粮食增产“三大行动”,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一批高效农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力争到2015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0家左右。
四、坚持扩大有效需求,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增长13、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提升“861”行动计划,注重发挥投资的先导作用,引导各类投资重点向扩大消费和改善民生倾斜,向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向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领域倾斜。从项目储备入手,谋划一批有带动力的重大项目,带动投资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14、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提高城乡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认真落实国家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完善配套服务,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健身、教育培训、老年护理等服务性消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城乡流通网络建设,改善消费环境。加快廉租房建设、棚户区危房改造步伐,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5、提高外贸在经济中的比重。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稳定扩大纺织服装、鞋帽、农产品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着力提高机电、高新技术及文化产品出口比重。加快培育外贸市场主体,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推进合肥出口加工区建设,拓展芜湖出口加工区功能。扩大合肥、芜湖服务外包基地规模。鼓励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五、以城镇化为龙头,统筹城乡区域发展16、加快城镇化进程。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推进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打造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区域性经济中心;推动芜湖、马鞍山同城化发展,支持安庆、蚌埠、阜阳等市尽快做大做强,发挥在区域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发展中小城市,引导具备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分别按中小城市规划建设。放宽城镇户籍限制,改善农民工就业、居住、就医等基本生活条件,吸纳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力争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0%。
17、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淮南、淮北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进程。以千村百镇示范工程为载体,实现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良性互动。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试点,推动土地向经营大户集中、农民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力争到2015年,试点市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18、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合肥经济圈建设,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市场体系、环境保护等一体化进程。支持沿江地区两岸联动和跨江发展,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造血”功能。积极推进合肥等市县与皖北三市六县结对合作,建立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合作机制。
19、支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财政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体制,扎实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强化政策支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园区经济、特色经济,加速县域工业化进程。
六、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20、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和奖惩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快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推进高碳产业低碳化改造和低碳技术应用;建立节能评估制度,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政府机关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大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清洁工程试点,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2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生态省建设目标考核和推进机制,制定生态安徽第二阶段建设实施意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力争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0%。组织实施《安徽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试点,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22、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完善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抓好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提高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支持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
2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优先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做好对各市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土地指标和开发区扩区的重要依据。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流转试点,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七、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24、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中小学布局调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职教大省建设,提高职教基础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建设,改善城乡文化设施。
25、加强就业工作。全面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落实财税、金融、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城镇创业园(街)和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的就业问题。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体化工程,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加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
2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由省级调剂过渡到基金统收统支。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加快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各项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的差距。全面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7、着力加强和改善民生。建立民生工程实施长效机制和科学评价制度,统筹规划民生工程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八、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动力和活力28、建立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优良传统,鼓励基层和企业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对各地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允许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向全省推广。
29、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和省直部门目标考核、县域经济考核等考核评价办法,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对结构优化、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就业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考核评价,使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风向标”,使转变发展方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自觉行动。
30、坚持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实践中考察、培养干部,真正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态度坚决而又有能力的干部选拔上来。深入学习沈浩精神,弘扬实干作风,引导广大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把功夫下到转变发展方式上。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实施办法。(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0年4月12日)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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