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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提升耐磨铸件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宁国新闻网 最后更新:2009-10-26 09:59:16 作者: 浏览:1408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我市耐磨铸件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中国耐磨铸件之都对外影响力,现就规范提升耐磨铸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提升耐磨铸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耐磨铸件产业是我市支柱产业,在工业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耐磨铸件产业在生产能力、技术创新、品牌争创、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到2008年底,全市拥有耐磨铸件生产企业118家,耐磨铸件产量31.5万吨。但是,受外部宏观环境和产业内部经营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市耐磨铸件产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主要表现在:企业布局分散,集聚集约发展能力不强;企业产品单一,创新能力不足,重复建设严重,市场拓展能力有限;行业内同质化竞争加剧,市场无序竞争现象突出;大部分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生产工艺落后,抗风险能力较差;产业配套体系不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针对这一状况,通过政策鼓励和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优化产业布局,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耐磨铸件产业在有序、理性、自律、共赢的形态下发展已是迫在眉睫,对于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小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坚持打造品牌、扩张市场、走向国际的发展方向,以调优做强耐磨铸件产业、整合提升产业结构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突出做强龙头骨干与严格行业准入、淘汰落后相结合,推进结构调整与技术创新、打造品牌相结合,优化产业布局与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实现耐磨铸件产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把宁国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耐磨铸件生产、研发基地。

(二)发展目标

——规模总量明显扩大。力争到2011年,全市耐磨铸件产量达50万吨,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2亿元以上;到2013年,全市耐磨铸件产量达70万吨,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3亿元以上。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加大落后工艺淘汰力度,到2011年淘汰落后熔炼设备和粘土砂干型等落后铸造工艺,鼓励企业引进、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工艺。到2013年,创建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对企业效益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争创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10个以上。

——企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控制盲目投资和鼓励产业发展的前提下,扶优劣汰,调整结构,推动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做优,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装备先进、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集团。力争到2011年,年销售收入2亿元企业达到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10亿元企业1家以上,新增上市企业1-2家。

——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到2011年,实现耐磨铸件产业技术经济指标的全面提升,产业集群万元产值能耗比2008年下降10%80%的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三、规范提升耐磨铸件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优化发展布局

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开展耐磨铸件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编制耐磨铸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和制订宁国市耐磨铸件行业准入条件和各专项技术标准。

2、优化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建设耐磨铸件产业园区,从产业化、集聚化、信息化、市场化互动的角度,整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和资本链,对产业进行整体谋划、科学布局。以骨干龙头企业为主体,认真落实《关于鼓励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试行)》(宁政〔200960号),加大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力度,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提升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3、狠抓重大产业项目的谋划引进。加大对国外跨国企业和国内优势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带动性强的产业上下游项目,实施一批重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持续有效的增量投入支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

(二)加强组织引导,强化行业自律

4、成立宁国市耐磨铸件产业发展与管理领导组,组建产业发展与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局牵头,环保、质监、工商、发改、财政、国税、地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行业监管职能,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并完善项目申报、环保监察、质量监管、行业统计等管理制度,力促产业调整、规范和优化升级。

5、强化耐磨铸件行业协会职能。充实完善协会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相关部门要把适宜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委托协会执行,促进产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

(三)规范行业管理,遏制无序竞争

6、建立产品价格监管制度。行业协会牵头,产业办等单位配合,完善行规行约,尽快与会员企业制订产品销售最低限价公约,坚决遏制恶性竞争。对违反行业约定,并给同行业造成损失的,市政府授权协会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由产业办牵头,市环保、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配合,依法联合查处。

7、实行新上企业准入制度。制定出台新上企业的行业准入政策,严把行业准入关和布局关。建立项目决策咨询机制,凡新上耐磨铸件项目或现有企业进行技改、扩建项目,经行业协会初审推荐后,由市耐磨铸件产业发展与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及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耐磨铸件项目或新办企业,一律不予办理手续。对未按程序备案的项目和企业,一律不提供土地和信贷支持。

8、规范提升现有企业。建立耐磨铸件生产企业评价体系,实行落后淘汰退出机制。现有企业要按照准入条件要求进行整改、规范、提升,三年内必须达到准入条件基本要求。非省级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和专业园区的企业,三年内必须迁入省级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或专业园区。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装备、扩大生产能力,今后三年内在现有生产能力基础上,实际产量达2万吨、3万吨、4万吨和5万吨以上的,上缴税收以2008年为基数,超过当年财政增长幅度以上地方所得部分给予20%30%40%50%的补助;实际产量达10万吨以上的,上缴税收以2008年为基数,超过当年财政增长以上地方所得部分给予80%的补助。

9、加大环保、安全监察力度。加大环保和安全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上和改扩建项目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通过清洁生产、资源节约、污染治理、淘汰落后等措施,推广节能减排共性技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督促现有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保要求,对环保、安全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提请市政府批准后,依照相关程序坚决予以关闭。

10、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组建省级耐磨铸件检测中心,编制宁国耐磨铸件行业标准,推广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企业申请ISO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认证。开展打击无标生产活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进行生产,杜绝无标生产或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四)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11、加快培育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产业中规模大、市场广、创新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其技术示范、市场拓展等引领作用。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网络经营等现代方式整合中小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支持其在市外、省外、海外设立原料供应基地、研发设计基地和营销网络,积极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12、开展耐磨铸件之都十强企业评选。行业协会牵头,工业、财政、税务、质监、统计等部门配合,每年评选和发布耐磨铸件之都十强企业,并作为耐磨铸件产业重点扶持对象。

13、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申请注册并规范使用宁国耐磨铸件行业协会集体商标,提升产业内各企业的质量和品牌意识,打造宁国耐磨铸件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创立品牌,推动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和优势企业流动,形成集聚效应。支持企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抓好中国名牌、安徽省名牌等品牌保护,强化行政执法,切实维护品牌形象。

14、加大集群科技创新。加快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在关键技术、关键工艺上进行技术创新与合作,构建企业间技术转让交易平台,逐步形成产业技术联盟和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以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主动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市政府从新产品研发奖励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0%的资金,用于对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耐磨铸件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奖励和共性技术研发。

15、强化智力支撑作用。建立健全人才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期权、股权激励人才,建立完善人才和科研成果有偿转让机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造就一支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善谋划,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加强产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和人才需求分析研究,运用现有教育资源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与中铸协、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对接,组成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撑力量,参与产业发展的战略咨询、规划编制、技术攻关、人才培训等。

16、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中国耐磨铸件之都综合性网站,建立网上专业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筹建耐磨铸件产品专业市场、原材料供应专业市场,建立并完善原材料供应和产品营销市场体系,加强原材料的供应和储备,不断拓宽产业集群发展空间。

17、提高配套协作水平。加快引进发展模具设计、铸造设备维修与配件供应、废弃材料回收利用等配套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在研究开发、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非制造环节,为其他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鼓励引导行业间配套协作,引导企业组织结构向集团化发展,重点产品向专业化、系列化和集成化发展,构建完善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

1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产业经济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对接,创新股权质押、存货质押等产业经济融资方式。积极向各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中心推荐优质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中心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积极支持重点企业和优势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具体扶持办法按《关于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宁发〔200931 )执行。

19、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规定,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本意见与过去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由市耐磨铸件产业发展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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