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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价应该怎么调 专家称实施阶梯水价更合理

来源:新华网 最后更新:2009-07-27 09:58:39 作者: 浏览:1069次

 

 

  今年上半年,全国大中城市居民用水价格“涨”声一片,触发社会对价格波动的敏感神经。

  为何一些城市选择“集体”涨价?水价上涨如何兼顾百姓承受能力?“供水成本”能否公开透明?水价到底该怎么调更合理?“新华视点”记者选择兰州、上海、武汉三个城市进行了追踪采访。

  水价为何“涨”声一片?

  “前几年,通货膨胀的经济形势压制了水价调整进程。”作为参与政府水价改革方案设计的专家之一、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说,“现在由于宏观经济的变化,CPI不断下行,这为调整水价提供了空间。”

  在傅涛看来,水价上涨的根本原因在于环境成本的增长。他举例说,污水处理这几年发展很快,全国范围内修建了近两千家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从以前的30%多,提高到目前的50%多,但由于水价过低,导致污水处理厂普遍亏损。”

  7月20日,兰州举行水价上调听证会。供水企业兰威水务公司董事长孙晓霞说,扩建基础设施投入巨大,近年来已贷款10亿元,而同期收入情况却捉襟见肘,上调水价成当务之急。

  世界银行建议一国居民用水开支应占其可支配收入的3%至4%,而中国目前的水平不足2%。同时,因为国内用水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偏低,工业企业可以依靠低成本维持生产,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傅涛据此认为,中国目前居民用水价格还存在较大的上涨空间,城市居民要做好水价继续上涨的心理准备。

  不过,傅涛指出,水价并非是只涨不降。“如果水源改善了,如果供水企业的设施折旧完成了,合理的绩效体系建成以后,有些不合理的费用就应该降下来。”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密集出台有关调整水价的政策,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

  水价上涨如何兼顾百姓承受能力?

  如果从上世纪90年代算起,水价改革进程已走过近二十载岁月。时至今日,改革的绩效有人理解,有人称好,更多的人仍在质疑。

  上海市体制改革研究所副所长郑韶说,近年来推进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其结果往往在公众中引起疑虑,有人甚至认为“改革就是涨价”,使改革遇到不小阻力。

  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厅社区专干刘燕萍说,社区有2400多户家庭,她对10%的家庭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95%的人反对涨价,3%的人无奈,2%的人表示无所谓。

  在上海的听证会上,“调价幅度”则成为众人讨论的焦点。上海市发改委决定6月20日起调整居民用水价格,从每立方米1.84元上调至2.30元,2010年11月20日后将进一步调至2.80元。

  “支出稍大了一点”,家住上海闸北区的退休老人戴小团对每立方米5毛钱的涨价幅度感到了压力。戴小团说,老两口平时每月用水五六吨,夏天天热时每月要增加到八九吨,调价使每月水费增加支出四五元钱。

  老百姓的担忧不无道理,可是政府部门也有“说法”。甘肃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王辛算了一笔账:据测算,兰州市居民人均月消费水量约3.38吨,如果居民生活用水提高0.3元/立方米,影响居民人均年增支12.17元;提高0.4元/立方米,影响居民人均年增支16.22元。“应该说,对当地居民生活影响不大。”他说。

  “百姓对最近多个城市集中上调水价的消息反感,真正的担心是水价涨了后是否会引发涨价‘连环效应’。”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伍华军说。

  戴小团老人说,单就水费一块,开支不大。但如果水、电、煤气、油等同时涨价,对生活就会有比较大的影响。兰州举行听证会后,很多人向市消费者协会反映,他们担心冷饮、牛肉面等日用品价格会跟着水价一起上涨。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推进水价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供水成本”能否公开透明?

  从1992年8月至2006年1月,兰州市居民用水价格有7次调整。但是,兰威水务公司似乎陷入“涨价-盈利-亏损-涨价”的怪圈。上海、武汉等地的水务企业也是如此,累计数亿元的亏损赫然在目。但问题是,这部分亏损就应该由老百姓来埋单吗?

  “关键是水价构成弄不清楚,成本计算更是看不明白,老百姓怎么会愿意掏钱埋单。”中央党校教授曹新说,“涨价是可以的,但要让市民明白钱花在了哪里”。

  对于成本质疑,一些部门和水务企业作出回应。据甘肃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科长王鑫忠介绍,2008年兰州居民用水实际单位供水成本为1.633元/立方米,具体构成是:每立方米制水成本0.722元,输水费为0.435元,管理费为0.476元。而当年兰威水务公司审核后的单位定价成本为每立方米1.72元。

  上海城投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给出水价构成的另一个版本。他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管理、销售、财务等间接成本,前者占总成本的80%,后者占20%。尽管上海此次上调水价增加了企业的净收入,但短期内还不足以弥补企业的亏损。

  然而,参加听证会的有关人士却不认同水务企业的“成本账”。在上海上调水价的听证会上,一位业内人士援引官方的统计数据提出:“2008年上海自来水产销差率达到17.5%,部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水资源损耗非常可惜,这方面能不能降低成本?”

  水价成本不清其实反映了当前水价改革的一些制度缺陷。“并非是涨价不合理,而是水价的定价机制不合理,涨价可能成为供水企业转嫁不合理成本的借口。”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承说。

  针对水价成本的争论,傅涛表示:“企业的供水成本有一个系列的公式,有专门的监审办法,原因就在于公开性不够,所以国家提出要改进,加强供水成本的监审。”

  他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以及地方政府的物价局都在制定这方面的规划。“现在基本快出台了,这将对定价的科学性有很大提高。作为监管者,政府部门不会允许将企业的一些隐形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水价到底该怎么调更合理?

  在一些城市举行的听证会上,一般都是提交两套调价方案:一是单一制调价,即水费按水量与单价乘积计算。二是阶梯式累进制调价,即以居民户表为单位,实行三级定额阶梯式水价体系。

  兰州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赵宏国认为,为了节约用水,最好的办法是实行阶梯水价,即核定一个基本用水量,基本用水量以内的不涨价,超过的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人们节水意识增强了,用水量就会下降。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目前全国661个设市的城市中,只有近80个城市在部分居民中实行了阶梯水价。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调研的14个城市中,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等十个大城市均未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2006年9月武汉开始实施阶梯水价改革。具体的收费方式为,根据居民整体用水情况,将水费按照人均用水量实施三个档次的递增式收费,不同档次的用水价格最多相差近一倍。

  然而,由于阶梯水价要求一户一表,改造成本较高,而且对人数众多的低收入家庭压力较大。

  孙晓霞用具体数字说明了这个阻力。她说,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提是抄表到户,而抄表到户的前提是户表改造,兰州市需要户表改造的有52万户,改造完成共需要9.6亿多元,问题的关键是这笔钱该由谁来出,政府、企业和用户的分担比例是多少,这是制约实行阶梯水价的最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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