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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四大行将试点设立保险公司

来源: 最后更新:2009-04-14 16:43:19 作者: 浏览:1454次
金融监管部门官员谈创新:四大行将试点设立保险公司 金融高管薪酬要与风险对等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深圳报道

  来自证监会、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官员11日在第五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银监会已和保监会就银行试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首先将在四家大型银行进行试点;金融高管薪酬要与所承受的风险对等,与业绩挂钩。他们还表示,要推进多层次信贷市场建设。

  银监会:四大行将试点设立保险公司

  银监会监管一部副主任赖秀福表示,目前银监会已和保监会就银行试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首先将在四家大型银行进行试点。

  “监管部门有四个不能容忍:贷款“三查”不严造成不良资产增加的,超过大额风险集中度授信限制的,发放贷款过程中出现道德风险的,对产品设计不科学、销售过程中信息不透明、对银行产生声誉风险,社会影响极坏的。”他说,在突出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坚守风险底线,稳定资产质量,在防范各类风险上下足功夫,特别是防范新增贷款风险、并购贷款风险、表外业务风险、银信合作风险、银行案件风险等。

  财政部:金融高管薪酬要与风险对等

  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胡学好表示,财政部作为金融资产管理重要部门,近几年工作主要表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从注重财务管理向注重国有资产管理转变;第二,从注重国有金融资产技术管理工作向重视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的管理转变;第三,从国有资产的单一制度的拟定到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的框架的基本建立;第四,财政部既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又在一定程度上履行出资人的职能,行使股东权利。

  胡学好认为,加强金融国有资产管理要明确目标,宏观上要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微观上要使金融企业实现自主经营,实现保值增值。同时,国有金融资产的管理要有明确的原则:一是授权经营的原则;二是坚持激励和约束对等,薪酬和风险一致的原则;三是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

  央行:调研《放贷人条例》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刘萍建议,让国内的民间金融和民间借贷阳光化,培养中国的贷款零售商,建设多层次信贷市场。

  “中国信贷市场被银行垄断,而在国外,放贷人的主体形式不受限制,有自然人、公司、企业、协会,可以是各种形式。”她表示,目前《放贷人条例》提交上去以后,已被国务院法制办列入今年的调研计划,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规范民间借贷,打破垄断,使一批符合条件的放贷人注册放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她还表示,央行将继续实时监测和跟踪民间借贷的动态和变化,严厉打击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同时,对大众有一个正面的疏导和宣传,使他们能充分地认识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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