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食物链和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含4-甲基二苯甲酮或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装的最大迁移限量,规定食品包装印刷油墨材料内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总的迁移极限值须低于0.6毫克/公斤。
印刷油墨应用于几乎所有的食品包装,但其含有重金属、残留溶剂、有机挥发物以及多环芳烃等大量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可通过化学迁移对食品内容物造成污染,其中苯类残留对人的危害最大,易引起癌症一类疾病。国际上对印刷油墨的极限值、允许或禁用的内含物质和评定方法尚未建立共识标准,我国在该方面的法规也处于真空状态。因此,欧盟此次新出台要求,有意将印刷油墨加入到受特定法规控制的材料和制品内容中,我食品包装及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应谨慎对待。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食品包装及出口企业须改进包装材料的生产工艺,用安全、低风险、环保的材料替代受限制的或可疑的包装材料,尤其是承印厂商必须确保印刷后油墨中的溶剂全部挥发,油墨固化彻底,并达到应用行业的相应标准。同时,相关部门也应与国际接轨,及早制修订相关食品包装材料成分的迁移限量规定和检测方法,帮助企业通过进口国食品包装环保法规的严格检验,尽可能规避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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