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今天是: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北京29条措施帮企业渡危机

来源:北京晚报 最后更新:2009-03-24 14:59:48 作者: 浏览:1001次

 

  本报讯(记者贾中山)今天上午,市政府公布了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29条措施,内容包括促进产业发展、鼓励开拓市场、改善融资环境、加大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困,以及完善服务和管理等六个方面。市工业促进局副局长姜贵平说,北京市应对金融危机帮扶企业协调调度工作办公室已经成立,将从政策和市场两个方面,帮助企业渡过目前遇到的国际金融危机。

  2.5亿元支持开拓国际市场

  ■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支持更多有条件的企业进入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落实企业自主创新产品首购、订购政策。

  ■统筹财力,将支持外贸发展、开拓国际市场的资金规模扩大到2.5亿元。调整中小出口企业的认定标准,扩大享受中小出口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地方配套政策的范围;提高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的补助比例;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的费用给予补助。

  今年融资规模300亿元

  ■充分发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的作用,2009年融资规模扩大到300亿元,使企业的融资成本节省30亿元以上。通过委托贷款、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解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列入国有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库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装备制造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发展。

  ■设立高端制造业融资代偿资金,建立再担保业务代偿补偿机制,研究扶持政策支持区域性中小企业担保平台建设,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单笔额度,降低金融机构风险预期,为企业扩大生产、开拓市场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

  一次性奖励贡献突出企业

  ■统筹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推动产业发展、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其中,对2009年重点推进的在建和新建投资项目,凡在2009年9月30日前实现投产的,优先给予当年固定资产贷款的全额贴息补助,补助时间暂为1年;对有产品和市场的企业、供应商缩短还款期或买断供应商商品经营的商业流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流动资金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

  ■对为2009年本市工业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免收2008年度企业年检费

  ■制定进一步帮扶企业稳定就业的相关措施,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对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予以支持。

  ■加大工商行政管理帮扶力度。简化企业年检手续,免收2008年度企业年检费;给予困难企业1年调整期;对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支持企业依法以商标质押获得贷款。

  ■建立企业税费缓缴机制。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对其应纳税款办理一定期限的缓缴手续。

  ■为加快工业项目落地,对支付地价款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地价款缴纳时间,并在支付部分地价款后可开工建设,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企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条件下,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加快完善用地手续。

  设立市区县两级绿色通道

  ■设立市、区县两级政府帮扶企业的绿色通道。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区县政府及中关村(5.39,-0.11,-2.00%)科技园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办事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服务窗口,公布服务电话,受理企业诉求。利用12345热线(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各区县长热线和首都之窗网站的企业呼声平台,收集企业的需求和反映。

  姜贵平说,市工促局全力抓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建立了两周一次的工业重点项目协调会制度,加大对重大签约项目、在建项目和跟踪和新开项目的协调服务,推进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督促在建和新建项目尽快建成投产。目前,中芯国际一期扩产、诺基亚移动通讯技改、悦康药业二期、福田康明斯发动机、德国林克骨科、河北以岭药业北京生产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 J159

  马上就办

  京籍应届毕业生可住宅经商

  北京工商出台30条措施帮扶中小企业

  京籍应届毕业生可住宅经商

  本报讯(记者杨滨)上午,市工商局推出30条促进经济增长、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新举措1 应届大学生办公司免注册费

  对北京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办文化经纪、动漫制作等文化创意产业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科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可以注册在区县政府确定的集中办公区,也可以利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的,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工商部门还设立绿色通道窗口,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提供便捷服务,并免收登记注册费。

  新举措2 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凡允许外资经营的,均允许内资经营。对于个体私营企业,只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的服务行业和项目,也都允许其经营。

  允许服务业企业名称体现行业特点,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允许服务业企业在牌匾中将企业名称简化使用。

  新举措3 企业可多种方式融资

  企业不仅可以让股权成为注册资金的一部分,而且在遇到资金短缺时,还能将自己所拥有的部分股权作为获得贷款的担保。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还可以依法以商标质押获得贷款。

  新举措4 给予困难企业一年调整期

  对因暂无经营活动处于调整期的企业,允许其办理并通过年检;对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不能按时缴纳注册资本(金)出资的企业,允许适当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对异地经营且未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企业,责令改正或纳入当地政府统一组织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予以规范的,暂不予行政处罚。

  其他支持企业发展的新举措还包括:免收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但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上市)有限公司除外;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内资企业可到区县工商分局登记注册等。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