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 五部委鼓励零售企业信用销售
来源:中国经济网 最后更新:2009-03-18 10:25:34 作者: 浏览:1155次
昨天,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和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表示要把信用销售作为扩大内需、保证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予以推动。
将丰富融资途径
信用销售是企业通过分期付款、延期付款等方式向单位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方式。五部委表示,发展信用销售,有助于扩大国内需求,刺激消费增长;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除了发展企业之间的信用销售,《意见》还鼓励发展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销售。在银行消费信贷的基础上,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向消费者直接开展信用销售,鼓励零售企业与商业银行、信用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各类信用销售业务,扩大即期消费。
在去年底时,国家商务部就曾表示,国外需求继续减弱,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要积极发展信用销售,努力扩大国内需求。
除了作为大力刺激消费的一种方式,五部委指出,信用消费也将丰富融资途径,促进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协调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并且优化市场信用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销售参差不齐
而除了苏宁、国美等家电销售企业有分期付款、免首付或免利息等信用销售模式,大型零售超市和商场似乎对信用销售并不“感冒”。
沃尔玛中国区事务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他们还没有信用销售的业务,近期也难有这方面考虑。
北京君太百货企划部负责人也表示,商场没有开展过信用销售业务,未来也还没有打算。他说:“这种形式在百货销售不太好推出,顾客流动性大,个人消费的信用度也难以保证。”如果是大额团购,单位一般使用支票消费,也不需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等信用销售。
北京庄胜崇光百货则与建设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消费者可使用建行信用卡分6期或12期付款。庄胜崇光百货财务部人士表示,此销售模式开展顺利,将继续与建行合作,公司也将继续增加覆盖的消费者人数。
在银行方面,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各家银行在消费信贷都推出了一些品种,甚至包括装修贷款、旅游贷款等。各家银行推出的消费信贷规模和品种也参差不齐。
专家:应提高违约成本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郭田勇认为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潜力十分巨大。但作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新事物,消费信贷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主要面临社会个人联合征信体系不健全,信用担保保险机制缺乏,消费信贷产品同质化,消费信贷操作不规范,商品价格虚高等问题。另外,消费信贷资金来源也有较大的局限性,不能保证消费信贷循环畅通。
郭田勇指出,从政府方面来看,一是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二是要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提高信用不良者的违约成本;三是制定配套激励措施,鼓励居民使用消费信贷。
从金融机构来看,应继续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改善信贷结构,支持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开发以拉动消费为重点的信贷产品业务,使居民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有选择地扩大消费支出。
虽然推动信用销售发展的政策目前还没有操作细则,但五部委表示将加强对信用销售和信用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