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来源: 最后更新:2009-02-17 10:22:35 作者: 浏览:1589次
(2009年1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最严峻的一年,是“三农”工作面临挑战最大的一年,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定不移地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保证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加大力度扶持粮食产业。启动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以产粮大县为重点,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扎实推进小麦高产攻关活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玉米振兴计划和科技增粮工程,突出抓好核心示范区建设。强化产粮大县奖补措施。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地方粮油储备任务。着力建设沿淮淮北、长江粮食物流通道和阜阳等地七大物流节点,加强与泛长三角地区的粮食产销衔接。
三、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和水产跨越工程。落实养殖业农业用地政策。认真实施奶牛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加大畜禽品种改良和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力度。对新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环保、防疫等设施建设进行以奖代补。加强水产大县建设,健全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实施油菜高产创建活动,建设沿江“双低”油菜生产基地。推进沿江、淮北优质棉花生产基地建设。启动茶产业振兴工程。开展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加快建设优质标准化水果、蚕桑、中药材、蔬菜、马铃薯等示范基地,再建成一批“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
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抓紧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利用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国有和国有改制后困难企业留用农民工,确保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与省内外新增就业岗位对接活动。开展对口输送,组织农民工参与省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积极吸纳就业的企业,要全面落实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统筹资金1.5亿元扩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规模。加快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在税收、信贷、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大力支持农村二三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拓展农民就近就业创业空间。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发展。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和信用合作试点。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加强合作社成员培训。各级财政要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好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政府涉农项目的政策。各级财政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着力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从今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取消有偿扶持,全部改由贴息和补助扶持。安排工业“三高”、加快皖北发展等省级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六、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和农产品市场。把开拓农村市场摆在扩大内需的突出位置,建设农家店连锁体系及与之配套的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推进“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农家店经营邮政、通讯、药品、书报等商品和服务。依托现有农村流通设施发展新型服务业。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支持我省家电企业参与全国家电下乡招标。扩大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及出口基地。加大力度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落实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办好上海、北京、合肥等地安徽农产品交易会。继续实施皖优农产品进超市工程,建立农产品流通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冷链、物流配送、快速检验检测系统和运销绿色通道。出台《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5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
七、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今年省级预算安排支持农村改革发展方面项目支出58.3亿元,比去年增加11亿元。今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总投入计划14.5亿元。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大幅度增加农村民生工程投入,提高受益标准,扩大覆盖范围。今年起国家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对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财政困难县农业综合开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实行省财政代配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省及有条件的市县成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等良种补贴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强化“三农”投入保障,建立投入考核体系。
八、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落实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建立独立考核机制,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县域银行业服务创新试点,发展农业订单贷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新成立10家农村银行、15家村镇银行。加快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资金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服务组织。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市场。探索建立涉农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对涉农贷款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中长期信贷支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等政策。筹集财政保费补贴资金3.9亿元,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九、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机械化。扩大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资金规模,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技推广一线工作,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轮训。统筹资金2.54亿元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启动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开展重点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培育各种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农机规模化服务。加大新型农机推广力度,推进农机农艺结合。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机信贷、保险制度。完善农机用油供应保障机制。大力扶持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
十、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土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中筹集资金,支持产粮大县改进农业生产条件。今年基本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完善工作,增加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全面实施淮干整治补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治淮新三项工程,开工实施淮河洼地治理和行蓄洪区调整改造项目。统筹资金14.9亿元对811座病险水库实施加固。继续加大淠史杭、驷马山等6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力度,加快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推进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及水阳江、青弋江、滁河等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建设。统筹资金15.8亿元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再解决316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统筹资金2.2亿元建设5万口沼气池、20个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一批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开展“村村通”延伸工程试点。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十一、强化农村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启动农房登记工作。今年基本完成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完善建设用地置换办法,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立健全县乡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切实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组织。结合“空心村”改造、矿山治理和采煤沉陷区整治,做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实施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继续推进“沃土工程”,开展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奖补试点。加快节水灌溉、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十二、加强村容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结合村庄整治、土地整理、库区移民、沉陷区和地质灾害点治理,建设一批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为重点的村容整治活动,逐步建立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完成营造林190万亩。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改善退耕农户生计。加快建设长江防护林、血防、湿地保护等重点工程。启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积极推进山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开发治理,加强山洪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实行“以奖促治”,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巢湖、淮河污染治理。
十三、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建设工程。安排投资1亿元,开工建设一批县级职教中心和技工学校。加强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和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安排投资2.69亿元,开工建设167所乡镇卫生院、2450个村卫生室。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培养、输送、稳定卫生技术骨干人才。扩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免疫范围。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健身场所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工建设330个以上乡镇综合文化站。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今年计划新增床位47500个,总投资3.99亿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十四、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执行新的扶贫标准,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增加各级扶贫资金投入,坚持开发式扶贫,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提高劳动力培训质量,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推广“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安排水库移民直补和项目资金7.9亿元,改善117万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十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行科学规范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深入推进“惠民直达工程”试点。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技推广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把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继续巩固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年内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任务。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开展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积极推进马鞍山、芜湖、铜陵、淮北等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抓紧制定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指导意见。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发证工作,建立健全林权流转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开展平原县商品林采伐限额改革试点,全面放开毛竹采伐和运输管理。扩大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十六、切实加强基层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完善基层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扎实开展农村基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全面建立党员议事会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两推直选”范围。做好选派第四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探索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电视上网”工程的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以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内容的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党的农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统计调查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平安安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