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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八项措施

来源:宣政〔2008〕66号 最后更新:2008-12-05 10:22:26 作者: 浏览:2164次
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八项措施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皖政〔2008〕8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当前工业企业面临的增速趋缓、效益下滑、销售困难、资金紧张等突出问题,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千方百计增加流动资金
    进一步扩大流动资金贷款。人行、银监局要协调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授权授信、房产土地抵押、设备抵押、股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动产质押、专利品牌(商标)质押等多种方式扩大信贷投放,确保今年新增工业流动资金贷款10亿元,确保工业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立完善银企合作长效机制,近期组织开展一次银企对接活动。按月召开政银企协调会议,加强对接签约项目的跟踪和督查工作。
    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引导担保公司重组联合,壮大担保规模,提高担保能力。市财政配套500万元,与省财政转移支付一并安排,60%用于补充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和降低担保费率,40%用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整合资源组建市本级投资集团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数量财政资金支持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年内市设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明年上半年,各县、市、区至少设立1家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加快典当、拍卖、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增加流动资金。
    二、千方百计扩大产品销售
    加大产品促销力度。积极应对当前困难形势,提高销售费用在成本费用中的比例,灵活促销。企业发生的实际销售费用,可据实税前列支。
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及时足额到位企业出口退税和奖励资金。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企业自营出口超上年实绩部分,同级财政按每1美元给予0.02元人民币的奖励,对上年无实绩的企业每1美元给予0.01元人民币的奖励。
扩大地产品消费需求。政府采购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地产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原则上使用地产酒。
    三、千方百计促进扭亏增盈
    大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开展市级领导牵头联系县(市、区)活动。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别对应联系一个县市区。建立重点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市直部门分别与80户重点骨干企业结对帮扶,每个部门联系3户,人行、银监、国税、地税全面参与各帮扶组工作,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融通、市场开拓、企业减负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要作出相应安排。
    四、千方百计推进项目建设
    编制产业规划,建立完善工业项目库。加强重点项目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力促项目顺利推进、尽快投达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招商对接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谋划一批牵动性强的大项目。积极争取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扶持。
    五、千方百计转变发展方式
    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上不封顶。被评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技术中心的,受益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企业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位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税前列支,分次摊入管理费用。
    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对各地重点项目并列入当年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按年度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后,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的,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六、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暂时不能取消的一律按下限执行。自文发之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工商企业和社会事业项目,暂停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供水、供气专项配套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人防易地建设费。防雷审查、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建设档案编整、建设交易服务、建设活动综合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审查、土地价格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所有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不超过规定下限的40%收取。严格控制涉企罚款。
    七、千方百计加强经济运行调节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突出重点企业运行监测与分析,切实提高经济运行调节的前瞻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强化经济运行调度。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好重点,突出难点,防止大起大落。加强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电力迎峰度冬,确保企业正常生产。
    八、千方百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由各级政府领导牵头,工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发改、财政、环保、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物价、金融等部门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和企业发展特殊困难。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用足用活新政策。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按照“立即办、主动办、办得快、办得好”的要求,积极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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