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发改委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随后有媒体报道的“我国食盐专营”将取消的说法。山东省盐务局副局长于本杰明确表示,这是社会的误读。目前国务院1996年出台的《食盐专营办法》仍然有效。废止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意味着为食盐专营的废止:
于本杰:我们现在实行的食盐专营的政策,是国务院的《食盐专营办法》,目前《食盐专营办法》仍然有效,继续执行,专营政策没有调整。
中国盐业协会也表示,发展改革委废止相关文件,是延续政府简政放权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向社会资本放开。之所以要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本杰解释说,2008年时我国盐业的主管部门就已经由国家发改委转移到工信部,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2000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政策。废止这一文件和取消食盐的专营政策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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