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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大豆等农产品将实行进口报告管理

来源:证券时报 最后更新:2008-07-03 10:16:22 作者: 浏览:1109次

  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日前公布《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为避免大宗农产品的盲目进口,我国将从8月1日起对大豆、油菜子、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等6种大宗农产品实行进口报告管理。

  商务部外贸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结束,我国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进一步减少。面对全面开放的农产品市场,迫切需要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模式。管理办法的实行,将有利于进口企业掌握市场整体情况,增强对市场分析、判断和把握的能力,适时调整进口节奏,避免集中到货,规避市场风险。

  据悉,商务部已委托中国食品土畜商会开发了“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电子系统”,进口企业可通过该电子系统进行报告。

  根据管理办法,进口企业应当在签订进口合同、货物在装运港出运、货物抵达目的港、报告事项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履行进口报告义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贸易方式、贸易国(地区)、原产地国(地区)、合同号、合同数量、合同船期、装运港、预计抵港时间、实际船期、装船数量、进口报关口岸、进口数量和实际抵港日期等。

  管理办法规定,有关企业要及时、准确报告有关进口信息,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对于违反规定的,商务部将向国家统计局通报,国家统计局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给予警告、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统计部门进行处罚后,商务部可以禁止违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近几年,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频繁,在实际进出口贸易中,我国一些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信息掌握不够全面,盲目订货和进口,国际市场发生变化后,造成很大损失,还导致了不少国际贸易纠纷,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很多中小企业被迫破产倒闭、被兼并和重组。

  我国是油脂油料的生产大国、消费大国,也是进口大国。2007年,我国大豆、豆油、棕榈油进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位。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大豆、植物油进口数量分别为3082万吨、838.3万吨,同比增长9%、25%,金额达到114.7亿美元、62.3亿美元,增长53.2%和97.8%,是进口量最大、用汇最多的前两项农产品,占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8%、15.2%。油菜子也是主要油料作物,与植物油供应密切相关。豆粕是大豆加工成豆油后的副产品,是养殖业的主要饲料来源,与大豆的关联性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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