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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

来源: 最后更新:2008-06-11 14:59:59 作者: 浏览:1158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建设,日前,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水利建设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活动的加剧,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水污染、水土流失等水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影响水利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日益凸显,使得我省水利建设和改革任务更加繁重。《意见》从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落实水利建设扶持政策、深化水利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等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理念,以提升水利保障能力为核心,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水,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多元化水利投入机制,健全分级负责制度,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统筹水利建设、管理、改革与发展,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提出了近5年的水利工作目标,要求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利基础设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配置利用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水利管理体系,初步实现水利现代化。

  《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快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在全面完成治淮14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治淮“新三项”工程建设;实施长江安庆、铜陵等段干流河道整治工程,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实施水阳江、青弋江、滁河等长江主要支流治理工程,提高防洪保障能力。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用5年时间解决全省158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187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新农村水利建设,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城市节水和治污力度,加快引江济巢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实施引江济巢工程,提高水生态保护能力。

  《意见》要求,要认真落实水利建设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水利投入分级负责制,按照事权划分、工程性质和受益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和省级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计民生的水利骨干工程,其他水利工程以市县投入为主。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省级防洪保安基金每年6.5亿元的投资政策延续5年,同时,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将当年基建统筹资金和农业发展资金增量侧重用于水利建设。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加大水利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省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重大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加大本地区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切实做到“开工一批、推进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要切实落实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指出,要深化水利改革。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价改革,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农村水利、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把水利发展实绩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加强督查和考核。强化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水利建设,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依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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