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今天是: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财政部和国土部规范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范围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最后更新:2008-06-10 09:24:04 作者: 浏览:1168次

  日前,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管理作出新的规定。

  《办法》要求,土地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通知明确规定了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范围,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开发支出、基本农田保护支出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支出。

  《办法》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上的共同责任。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分配并下达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预算;对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

  《办法》自2008年4月23日起实施。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