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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008-05-19 12:11:45 作者: 浏览:1936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里氏7.8级地震,给国家和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已赶赴灾区指挥救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形势特别紧迫,任务特别艰巨。党中央要求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为了响应党中央号召,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急行动起来,投身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挥表率作用。
  二、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的组织优势,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组织动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捐款、捐物,支援灾区。要引导民营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国家作出新的贡献。受灾地区工商联要把抗震救灾作为首要任务,紧急行动起来,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会员不信谣、不传谣,协助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受灾地区的工商联组织要建立应急机制,其他地区的工商联组织要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地抗震救灾的工作情况和捐助情况以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全国工商联。同时,请将值班电话告全国工商联。
  特此通知。
  捐助热线:
  010-65139057(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010-85111245(会员部)


  
全国工商联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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