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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来源: 最后更新:2008-01-21 09:43:09 作者: 浏览:1296次
1月20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并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决定从即日起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公布了干预期间需向省物价局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商品种类及企业目录。

  提价需申报的品种包括成品粮(米、面粉)、食用油(菜籽油、大豆油)。如对米进行提价,需申报的企业包括安徽家乐米业有限公司、合肥金润米业有限公司、安徽槐祥工贸有限公司;如对面粉进行提价,需申报的企业包括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良夫面粉集团、凤阳县凤宝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如对菜籽油、大豆油进行提价,需申报的企业包括中纺粮油蚌埠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庆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安徽大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调价需备案的品种包括成品粮(米、面粉)、菜籽油、调和油、猪肉、牛羊肉、鸡蛋、牛奶、奶粉。调价备案企业包括合肥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以上提价申报企业提高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格,应当按照规定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以上调价备案企业提高调价备案品种的,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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