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强省的决定
来源: 最后更新:2007-10-12 15:24:36 作者: 浏览:1406次
工业强省是推进安徽跨越式发展、加快实现崛起的重大战略,也是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加快工业化进程,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工业强省作出如下决定。
一、工业强省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十五”以来,我省工业总量快速扩大,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明显改善,工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导力量。全省人民在加快工业化进程中增强了信心,凝聚了力量。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工业意识,把工业强省摆上核心战略位置,举全省之力加快工业发展。
2、工业强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改革开放推动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增长方式转变,强力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强力推进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强力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结构战略性重组,强力推进发展环境的改善,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具有安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3、在今后10至15年时间里,力争全省工业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接近并逐步达到全国工业化平均水平;力争工业技术装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单位资源消耗特别是单位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10年,全省工业增加值达到4500亿元以上,比“十五”末期翻一番,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人均工业增加值超过1000美元;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综合经济效益指数超过200,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70%;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骨干企业。
4、“十一五”期间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发展汽车工业、装备工业、优质金属材料工业、水泥及非金属优质材料工业、信息电子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能源和煤化工业、生物技术工业等支柱产业,力争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产业超过6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0000户,其中,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户,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重要骨干企业30户、超过100亿元的20户、超过300亿元的8户、超过500亿元的4户。优化区域布局,建设以合肥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信息电子业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省会经济圈工业密集区;建设以马芜铜宜为重点的优质材料、石油化工、食品轻纺沿江工业产业带状工业区;建设以“两淮一蚌”为重点的能源、煤化工和盐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生物产品和装备产业沿淮工业区;建设以特色加工为主导的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品、“专精特新”装备制造皖南特色工业区。注重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强化技术创新,高起点地进行技术改造,使工业技术装备始终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新产品生产能力和开发能力大幅度提升。注重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通过改革重组和扩大开放,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以企业为中心,全面推进全省工业化进程
5、着力培育重要骨干支柱产业。提高汽车整车和关键总成的自主研发能力,大力发展汽车电子和关键零部件,推进汽车配套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以乘用车、载重车、专用车为龙头,零部件配套产业为支撑,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汽车产业基地。重点发展装卸设备、矿山装备、汽车装备、轻工装备、船舶制造、数控机床、电工电器、农用设备、动力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及与之配套的零部件产业集群,形成装备设备制造业基地。发展钢材短缺品种、关键品种和特种钢,形成长江沿岸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扩大高技术铜铅锌和稀有贵金属冶炼能力,大力发展铜基材料工业,形成国际有影响的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基地。大力推进非金属矿精深加工,加快新型干法水泥、超细微粉材料、建筑陶瓷和塑料管材管件发展,大力开发生产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和绿色装饰材料等,建设全国重要的非金属优质材料工业基地。加快稀有煤种、特有煤种的转化增值,大力发展煤化工、盐化工、石油化工,形成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利用国际先进开采技术,扩大综采生产能力,提高原煤入洗率,鼓励煤电联产,形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和发展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轻纺工业,大力推进工厂化生产和企业化经营、种养加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形成全国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重点推进软件业产业集聚,发展信息家电、语音合成、集成电路、电子材料及元器件,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信息电子工业基地。推动生物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中的转化增值和综合利用,发展生物发酵化工产品、生物质能源、中药材加工和新医药,形成生物技术产业基地。
6、着力推进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以重要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为重点,坚持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与资源综合利用、与资产重组、与提高产业关联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围绕国际先进技术、预期市场、知名品牌和重点企业,又好又快地实施一大批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改造工程。落实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自主审批权。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技术开发费用扣除、进口设备免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性收入、加速折旧、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软件企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对折旧费用、新技术开发费用、安全措施费用等应提尽提,递延资产应摊尽摊。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推动各类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7、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产业的语音合成、软件、电子材料、雷达和航空、航天技术及装备的产业化和军转民工程,提升信息家电制造水平。加快推进生物技术产业的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生物化工、中药材、新医药的产业化。大力发展非金属超细微粉和金属超细微粉以及新型金属材料、新型建材、装饰材料、工业及建筑纤维材料。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支持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引导、鼓励大型重要骨干企业与国外同行业研发机构、同业先进企业开展合作开发与交流,鼓励引进国外智力。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园区的贴息、补贴力度,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特殊扶持。
8、着力实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工作问责制。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节能减排联合执法制度。建立节能减排奖罚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投入。突出实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节能减排措施,建立差别电价和节能发电调度制度。围绕节煤、节水、节电和余热、高炉煤气、瓦斯综合开采利用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实施大规模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严格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与技术改造升级相结合,加快淘汰小火电、小钢铁、小水泥、小焦炭、小煤窑、小造纸、小高炉等落后产能,淘汰重要骨干企业中的落后生产线。
9、着力推进重要骨干企业战略性重组。按照“突出主业、做大做强”的原则,全力推动省内重要骨干企业兼并、联合、收购、重组省内同业或产业关联企业;支持省内重要骨干企业到省外兼并、重组、收购同业企业或产业关联企业,组建以皖为基地的跨省大型企业集团;鼓励省内重要骨干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收购境外企业,组建以皖为基地的跨国企业集团;鼓励省外同业或产业关联企业以参股、控股或买断等方式,来皖联合、兼并、重组省内企业。按照“先分流后收购,先破产后兼并,先减债后重组”的原则,支持优势企业承债式收购、零资产收购、协议收购、竞价收购,兼并劣势企业或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10、着力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股份制改革。鼓励通过引进同业战略投资者、上市、经营层持股等增资扩股形式,进一步深化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建立产权明晰的出资人制度。建立以股权为核心的董事会、经营层、监事会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母子公司体制,减少管理层次,适当控制管理幅度。着力推进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退位,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11、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强化企业战略管理、资本运营管理、市场营销和生产管理。推进企业信息局域网建设,实现企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数字企业”。转换国有企业全民职工身份,建立新型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实行职工“能进能出”。打破企业干部、职工身份界限,实行竞争上岗,建立企业“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全面推行工效挂钩,分配向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重要关键岗位倾斜,实行分配“能高能低”。坚持实行和完善年薪制,实行股权激励与经营层、工程技术人员和技能型人才年薪挂钩制度。
12、着力推进政企分开、主辅分离,健全和完善与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所办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和企业退休人员,限期移交地方政府或社会管理。按照“突出主业,分离辅业”的原则,推进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与辅助企业的分离脱钩,辅业相应进行非公有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与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相配套的用工、就业、失业、养老、工伤和企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处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企业化改革。
三、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工业强省的实施
13、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制和领导协调机制。减少前置条件,降低登记、注册准入门槛,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合伙企业,提高创业者在全省人口中的比重。加大下岗人员创业、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力度。实施限期减免税费的照顾政策,鼓励组建非正规就业组织进入创业园区进行创业孵化。引导、鼓励、支持按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形成的“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县一品”的“公司+农户”的产业化集聚,形成一批规模化生产的专业镇、专业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科研人员创业的激励措施。
14、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加大县域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发展、完善、提高工业园区功能,引导同业产业和相关产业向专业化工业园区集聚,实现资源共享。
15、实施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对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业招商引资的协调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工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导地位和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转让国有股权等形式引进同业战略投资者;鼓励以关闭破产后的存量有效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以重要骨干企业分离出来的辅业进行招商引资,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以资源、产权和特许经营权与境内外同业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内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16、积极培育壮大资本金融市场。鼓励境内外各类银行来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各类银行组织,鼓励发展信托投资、社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以县区为重点的担保、典当拍卖、融资租赁和行业协会资金互助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加大金融对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对工业企业贷款的比重。建立以县区为重点的中小企业发展担保体系和贴息制度。商业银行贷款要重心下移,向中小企业和工业园区倾斜,提高中小工业企业贷款在工业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发挥政府信用和政策性贷款的导向作用,引导商业贷款加大对支柱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以产品为牵引的企业银行、金融公司。鼓励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产业发展基金,组建发展混合型、非国有的产业投资公司。鼓励发展国际租赁业务。加大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力度。
17、加强对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的监测与调度。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骨干企业、重要生产要素和受市场供求关系波动大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运行监控,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报告工作。加强煤电油运的综合平衡,强化节能、安全生产和煤电油运协调调度机制,加大对生产运行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力度。建立工业重点建设项目行政问责制,加强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跟踪、调度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业项目用地优先供应,环评优先审查,水电气等配套设施优先安排,优惠政策优先到位。
18、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清理和逐步减免涉企收费,推广省内外地方政府对工业园区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优惠办法。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和乱办班等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9、建立工业强省专项资金。增加对工业的预算投入,利用国有资本权益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以及国有工业企业土地出让收入等建立工业强省专项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改革、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贴息、补助和研发奖励以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政府投资法人化、法人投资股份化的原则,建立若干个政府控股的产业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参股、控股企业和经营相应的股权,推动企业上市、招商引资和企业战略性重组。
20、加强对工业强省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业强省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对工业发展规划、重要骨干企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指导,定期研究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业强省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建立推进工业发展的生产、经营、建设、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协调工作机制。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