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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市树市花发展奖补标准的通知

来源: 最后更新:2014-01-14 16:50:39 作者: 浏览:1384次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加快市树市花产业发展,打造宁国城市名片,提高宁国知名度,带动农民增收,是宁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树市花产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激励效应,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2013年度市树市花发展奖补标准

1、种质资源保护:南极江南牡丹品种资源保护区,保护面积不少于10亩,每亩株数不少于1300株,现有品种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每亩补助2000元。胡乐一万岭南方红豆保护区,根据年度保护实施情况给予补助;

2、基地建设:红豆连片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每亩种植100株以上,苗木地径大于1厘米,每亩补助700元;牡丹(凤丹)连片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每亩种植2生以上苗木3000株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

3、公共场所美化:大力推广市树市花进学校、进村庄、社区、小区、居民区活动,对苗木进行补助。种植的牡丹苗木标准,每株三个分枝以上,根系完整,无病虫害,红、粉、白、紫四种品系合理搭配,以大红、粉红为主,并负责种植枝术指导。每株补助120元(补助苗木提供单位);

4、技术研发和推广

(1)油药用牡丹凤丹播种试验,每亩播种不少于50公斤,种子每公斤补助40元,地租每亩每年补助800元(补助2年地租);

(2)牡丹嫁接试验,砧木每株补助10元,嫁接用工每株补助2元;

(3)反季节牡丹生产试验,建设牡丹催花试验多功能日光温室,按基础设施建设总投入补助50%,催花牡丹每盆补助200元。

特此通知

                              

 

宁国市林业局

20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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