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9月8日在天津表示,财政部正在拟定有关对节能环保型汽车实施关税优惠的政策草案,不日就将出台。
在完成我国关于汽车产品的入世关税承诺之后,近年来为鼓励混合动力汽车和低排放汽车的发展,财政部又以较低税率的方式较大幅度降低了混合动力装置,轿车用柴油发动机等关键部件的进口税率。
王伟说:“随着我国汽车消费和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对能源和环境都造成了一定的压力。针对国家提出的节能减排工作重点,和以混合动力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和方向,财政部正在拟定研究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的关税政策。”
“目前,政策的框架已有雏形,思路是通过对已有环保相关的进口零部件的关税优惠,降低节能和环保型汽车的生产成本,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生产节能和环保型汽车,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促进节能环保型汽车的消费。”
为了保证政策设计的定位准确和便于操作,一方面保证享受进口关税优惠的零部件真正用于节能环保型汽车,另一方面要保证消费者能真正获得实惠,达到促进消费的目的,增进消费意愿。财政部将对节能环保型汽车进行界定,考虑在相关标准的基础上从节能和环保两个方面设定技术指标。节能方面拟采用汽车的燃料经济性指标,环保方面拟采用汽车的排放指标。
王伟表示,目前对我国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的限值管理比较规范和完善,因此关税优惠暂时只考虑对乘用车设定节能技术要求,将来随着节能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再扩大车型范围。
财政部拟考虑将节能环保型乘用车的节能指标设定为燃料经济性优于第二阶段燃料消耗限值的一定比例上,将环保指标设定为达到全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国四标准),享受关税优惠的节能环保型汽车要同时达到节能和环保的两个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王伟强调对享受关税优惠的具体车型,将主要考虑汽油车、柴油车、混合动力车、两用燃料车、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和燃料电池客车等,暂时没有考虑醇代用燃料汽车。
此外,由于汽车企业进口零部件品种繁多,为了对享受进口关税优惠的零部件进行有效管理,关税优惠政策拟以零部件清单方式公布享受关税优惠的零部件范围,对进口清单内的零部件给予关税优惠。以后将根据汽车技术发展的变化,对清单范围进行适时调整。
王伟说目前这一政策方案还在进一步研究之中,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方案及时完善,下一步将对进口节能环保型整车制定关税政策。希望政策对促进节能环保型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对促进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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