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实施办法
来源: 最后更新:2007-08-28 20:17:26 作者: 浏览:42866次
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是了解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交流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搞好工商联的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积极运用宣传工具,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全面推进工商联的工作提供服务。因此,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增强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严明信息报送纪律,加强审核登记工作。凡报送有关工作信息,统一交办公室登记,由秘书长审核后方可报出。
三、实行目标管理,任务到人。《宁国商会》每月一期,由各负责人轮流编辑;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少于一篇三千字以上的工作调研,分管提案工作的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一件以上的集体提案,各工作人员每年向省、地、市报送稿件不得少于五篇,以上各项任务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四、制定奖惩办法。
1、每月10日前按时主编《宁国商会》且采用率达70%以上者,每期补助100元;采用率达到50%、低于70%者,按50——70元发放;延误时间、采用率达不到50%者不享受补助并不参加当月的考勤考核。
2、被县级采用的信息千字以内的每篇奖励10元,千字以上的每篇奖励20元;被地级采用的信息千字以内的每篇奖励20元,千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元;被省级采用的信息千字以内的每篇奖励30元,千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元。
3、鼓励通讯员投稿,每个企业的通讯员每年至少要投稿二篇,凡被《宁国商会》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元。每年对优秀通讯员给予奖励。
4、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增减分严格考核,实行年度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