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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零食将分三级 消费指南9月公布

来源:东方早报 最后更新:2007-08-24 16:13:34 作者: 浏览:965次

  日前,卫生部首次披露了由中国疾控中心编制的《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将孩子喜欢的零食分为“可经常食用”、“适当食用”和“限制食用”三个级别推荐。

  在消费指南中,零食被定义为,非正餐时间食用的各种少量的食物或者饮料(不包括水)。《零食消费指南》将儿童青少年分为:“3-5岁儿童”、“6-12岁儿童”、“13-17岁儿童青少年”三类,提出零食是合理膳食的一部分,并针对孩子各自特点,提出具体的零食指导意见。

  营养专家还指出,零食应多选奶类、果蔬类、坚果类食物。3-5岁的儿童睡觉前半小时避免吃零食。6-12岁儿童每天吃零食一般不超过3次,吃零食的时间不要距离正餐太近,同时,避免在玩耍时吃零食。13-17岁的儿童青少年要学会选择和购买有益健康的零食,每天食用不能太频繁。

  据悉,《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和中国营养学会联合编制。预计9月份将正式公布,卫生部将向家长与老师推荐。(《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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