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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不符合环保标准企业将禁止登记

来源: 最后更新:2007-08-01 16:27:26 作者: 浏览:1345次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其网站上公布《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的意见》。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将一律不得登记入市。

  工商总局在意见中要求,在企业登记审查中,发现有涉及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不得登记进入市场,不能乱开口子放宽条件。

  对已设立的“不环保”的企业,将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要求,敦促相关企业进行变更、注销登记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将被重点清理整顿。

  同时,除公开企业登记的基本信息外,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公开企业的良好记录信息、违法记录信息、年检结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在政务网上公开企业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查询,降低市场交易风险。

  此外,针对一些企业注册资本未全部缴付完毕、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即将到期、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被法院强制转让或冻结股权等情形,工商总局还要求各地工商在企业登记管理系统中建立预警予以提示,防止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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