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朋友们: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市的民营企业家大多生于农村、成长于农村,与农村有着天然的联系,与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民营企业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且关系到我市的和谐稳定、振兴与繁荣。为此,我们向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继续弘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贫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事业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义利兼顾”的原则,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百企联村,共建家园”活动,大力支持农村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公益事业。民营企业家要从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选择自己家乡、企业项目所在地或其他农村需要解决的项目入手,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联村帮扶”活动。帮助农民学习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定点招收帮扶村的农民到企业务工,帮助农民扩大就业;提倡对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直接的帮助和支持。
二、树立反哺农业、支持农村发展的意识。倡议有条件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在发展自身企业的同时,把企业自身的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农村作为一个重要的投资方向,到农村去创业,在农村求发展,积极投资办企业,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努力开拓农村市场,把自身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融为一体,带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广大民营企业家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以实际行动体现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和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道德情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争做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
倡议人:
全市民营企业家
200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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