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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来源:〖宁国新闻网〗 最后更新:2007-07-17 09:04:36 作者: 浏览:1576次

  保障局7月1日公布了今年下半年至明年上半年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月缴纳基数由目前的770元上调至90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最低月缴费基数从1066元调至1278元,工伤保险费最低月缴费基数从1278元调至1496元。今后市民在增加个人社保费支出的同时,可享受更高的养老、医疗、工伤等待遇。

  本次缴费基数实施日期是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宁国市参保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上限按安徽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96元的300%确定,即4488元/月。职工个人月收入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月缴费基数,不缴社会保险费。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将直接影响“四险”待遇。以一名参保职工为例,如果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每月个人需要缴费72元(900×8%),比去年最低缴费61.6元(770×8%)多缴费10.4元。这意味着养老的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就是为参保职工将来享受的退休金“添砖加瓦”。 (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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