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机关干部“转、退、离岗”的提案》已收悉。
近年来,为适应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换届的需要,我市相继研究出台了干部“提前离岗”、“转岗”等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效地缓解了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矛盾,促进了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推进了领导干部年轻化进程,对加速年轻干部的成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提案中涉及到关于干部退、转、离岗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退、转、离岗条件的问题。随着《国家公务员法》的全面推行,对机关人员提前
退休的年龄和工龄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中组部、人事部组厅字[2006]16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各地各部门不得借公
务员登记工作开新口子,不准搞新的离岗退养”,根据这些规定,今后,机关干部不再办理提前离岗,提前退休的办理
将按《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条件执行。
二、关于增加编制和经费的问题。由于提前离岗、转岗人员虽退出了原工作岗位,但仍占本单位编制,根据我市现
有编制数,除政法机关外,我市市直机关总编没有空缺,因此,省里不允许我市其他机关招考公务员,致使目前我市市
直多数单位存在人员紧缺的问题,给机关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县(市)无权增减编制,如果编制
不能增加,增加经费缺乏依据。针对目前我市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现状,组织人事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研究制定
退出领导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同时,通过加强干部培训、推进干部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整合现有干部资
源,充分调动在编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此复
宁国市委组织部 宁国市人事局
200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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