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禁止柴油进出口
来源:中财网 最后更新:2007-04-10 08:23:10 作者: 浏览:1034次
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布《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共有990种加工贸易类产品被列入禁止名单,其中首次禁止柴油进出口。
据悉,这一目录将从今年4月26日开始执行。目录商品比上批目录增加了186种。其中,整张濒危野生动物毛皮等产品首次被禁止出口,木质一次性筷子等产品首次被禁止进口,重柴油、其他柴油及燃料油、重油等多种能源首次被禁止进出口。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新增商品如在4月26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加工,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经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
自2004年以来,中国政府每年都要发布类似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高耗能、高污染和大量消耗国内资源的商品逐步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的是不断优化加工贸易商品结构,减少贸易顺差。 (记者 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