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扶持创业就业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007-03-16 08:28:26 作者: 浏览:1088次
●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建筑业中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凡符合有关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以上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实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以上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实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省妇女连环脱贫小额信贷和“巾帼科技致富”小额信贷项目重点向示范户+农户、公司+农户、小组帮带、项目带动四种模式倾斜。
●小额信贷“巾帼科技致富”项目重点扶持农村女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女科技示范户,要求各市、县结合实际,给予贷款优先、利率下浮、适度增加授信额度、手续从简的倾斜政策。 (以上据省扶贫办、省农行、省妇联有关文件)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