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建设厅专家组现场考核并报省政府批准,我市被命名为安徽省园林城市。
据了解,在2006年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决定后,我市围绕创建目标,建立了“统一领导、分线作战、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机制。并坚持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宣传发动、建设资金四个到位,全面实施以广场、街景绿化、靓点示范、道路绿化、沿线植景、单位小区绿化建设、扩面增量、公园、风景区建设、内涵提升、市政设施和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宣传执法、依法治绿“六项工程”,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程。全市城市绿地总面积达到463.5公顷,绿地率达到38.9%,绿化覆盖率达到3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52平方米。
2006年12月5日,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我市申报安徽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现场考核,从十二个方面肯定了我市的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发掘宁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发挥和利用自然条件优势,努力营造城市特色,积极开展创建安徽省园林城市活动,城市山水相依的特色初步形成,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城市经济水平和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园林绿化建设主要指标符合《安徽省园林城市标准》。
我市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后,将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城市功能。尽快建成城市综合性公园和森林公园,向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迈进。
(胡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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