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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环保总局要求全国所有城镇均开征污水处理费

来源:经济日报 最后更新:2006-12-27 18:43:26 作者: 浏览:1049次

    在26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关于当前水环境形势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中谈道:“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加快水污染治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周生贤说,要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切实提高污染防治能力。

    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2008年年底前,所有自备水源用户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落实国家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给予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单位改制转企,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机制,开展生态补偿试点。(许跃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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