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创新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维护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企业用工环境,提高企业竞争力,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我市出台了《宁国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我市2006年将抓好一个园区创建试点并总结经验。2007年全面开展该项创建工作,2008年探索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长效机制。《方案》还规定了创建的七项标准,即:园区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做到无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企业依法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企业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应执行国家工时制度;企业应认真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女职工的特保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目前我市已在积极推行并实施此《方案》,其中,由工商联合会、工会、工业发展局、劳动保障局联合工作的“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已建立;我市企业合同签订率达95%;工业园区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企业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我市为500人补签了劳动合同,促进企业为600人参加了养老保险,为200人办理了医疗保险,为210人办理了工伤保险,进一步规范了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稳定了企业员工队伍,促进了企业发展。 (石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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