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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资金支持两大重点

来源:青岛日报-中国中小企业青岛网 最后更新:2006-10-10 11:37:16 作者: 浏览:1359次

  记者从青岛市外经贸局获悉,日前在青召开的“全国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工作会议,对2006年度农产品、轻工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的贸易促进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的最新“通知”要求,2006年资金支持的重点范围有两个:一是实施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服务的费用资助。行业公共技术平台,是指由行业组织、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独资、合资或合作兴办,以本行业出口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主要面向出口市场的研发、设计、质量控制、产品检测所需的公共技术及设备,为新技术、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的制订、交流、推广、咨询、培训或出口产品自检、预检等提供服务的机构。二是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费用资助。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或有机产品等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的出口产品溯源和追踪体系。企业建立的追溯体系,应记录农药、兽药、种苗、种畜禽使用及农产品种植、养殖档案和流通情况,并通过电子标签、条形码等信息手段,确保产品可追溯回加工、生产环节。

  为推动农轻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高农轻纺产品出口质量,商务部、财政部设立了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制定了《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并从2006年开始实施有关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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