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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关于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9-04 11:38:02 作者: 浏览:4879次

(全国工商联九届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和主要方针政策。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充分发挥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充分发挥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1、民营企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力量。在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民营企业在加快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开拓农村商品市场、改革农业经营制度、转移农村劳动力、推动新型村镇建设、促进农村扶贫事业、更新农民观念和培养新型农民等各个方面,都将发挥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2、参与新农村建设是民营企业的重大社会责任。新农村建设是一场广泛、深刻和重大的经济与社会变革。民营企业的发展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也得益于广大农村、农民的支持和农民工的奉献。民营企业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要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贡献,这是民营企业义不容辞的重大社会责任和光荣历史任务。

3、参与新农村建设是民营企业的重要发展机遇。在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随着国家对农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政策的推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将不断调整并向农村倾斜,国家将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逐步转向农村,社会各个方面也将更加关心和支持新农村建设事业。这为民营企业发展指明了重要方向,提供了重要机遇。民营企业要抓住机遇,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发展自己,在发展自己中支持新农村建设。

4、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工商联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任务。建设新农村是国家的重大战略与历史任务,也是工商联的一项重要和长期的工作任务。采取必要措施,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工商联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利于工商联全面履行职责,有利于工商联拓展工作空间、扩大社会影响。

二、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5、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要遵循和执行国家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发扬光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精神,尊重经济规律、遵循市场原则,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产业投资与公益事业相结合、企业经营与扶贫慈善相结合、企业自愿与乡村接纳相结合,普遍参与、重点推进,注重实效、稳步开展,为发展农业、建设农村、富裕农民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6、采取多种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民营企业要结合自己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实力状况,积极探索不同的形式和方法,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采取产业带村、项目兴村、商品援村、企业帮村、村企合作、人户结对等多种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努力在适宜的领域或方面发挥其应有作用。

7、发挥各类民营企业自身优势参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实行一个企业帮带一个村或多个村,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经营创新、市场创新、合作创新,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推动整村、整乡农民实现小康,走向共同富裕。其它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把参与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投资方向,到农村去创业、到农村去发展,把自身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发展农村、带动农业、富裕农民。各类民营企业都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用企业之所长、尽企业之所能,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一帮一”、“手牵手”活动,努力为新农村建设献一份爱心、做一份贡献。

8、推动光彩事业进一步面向新农村建设。要认真总结光彩事业的经验,明确光彩事业的发展思路,将光彩事业工作的重点放在新农村建设上来。要在整合光彩事业农村扶贫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光彩事业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途径,努力延伸和拓展光彩事业活动领域。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光彩行动,组织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类扶贫项目,进一步开创光彩事业新局面。

三、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和领域

9、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农业类民营企业要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别是龙头企业要增强品牌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的领军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商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有机结合的各种组织形式,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共享和合作共赢。推动发展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中小企业参与的企业集群示范基地,积极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大力发展各类中小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传统农业的改造和提升,推动新兴农业的培育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10、推动发展农村工业。民营企业要积极参与发展地处农村、面向农村、主要与农村经济相关联的各类工业。城市中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可将部分配套加工业向农村地区延伸,在农村建立产品配套与协作工厂。在农副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源和小水电、建材轻纺等领域,采取企业与乡村合作等形式,积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实现“工业强村”、“产品富村”。民营企业发展农村工业,要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法规,注意增加技术含量、提高经济效益、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代价。

11、积极开拓农村商品市场。民营企业要采取自营或联营方式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机构推行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农村邮政物流等计划,推动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搞活农村流通,繁荣农村市场。积极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生产技术设备和推广国外先进优良品种,发展出口农产品基地,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提高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12、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营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争取政府的支持,采取与政府部门、国有建设单位和乡村农民之间的各种不同合作方式,积极参与农村道路建设、新村镇建设和新农居建设。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参与农村能源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和卫生工程等方面建设;采取村企结合等形式,参与发展农村沼气推广、秸秆气化、太阳能和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为农民提供清洁水源设备、技术和产品;帮助农户改圈、改厕、改厨。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意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环境。

13、支持发展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农业产业化企业要积极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开展与农科教机构的合作,参与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发展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推广先进种植养殖技术。民办教育机构要积极参与农村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为提高农民务农技能服务。光彩事业要积极实施光彩远程教育工程,进一步搞好项目的推广。推动发展民营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扩大其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影响,为提高农民卫生健康水平做贡献。积极参与农村文化事业,开展图书下乡、文化下乡等活动,参与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支持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民营旅游企业作用,通过开展乡村观光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村旅游等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支持发展农村金融事业,积极参与社区金融机构建设,培育民营小额贷款组织,推动建立民营农业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

14、广泛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和各类服务型中小企业,扩大农民工招工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注重招收当地农民就业,推动劳动力转移离土不离乡。有条件的企业要开展定点招收帮扶村农民务工就业。民营企业要大力提高农民工职业技术水平,将在岗培训与学校培训相结合,搞好农民工岗前、岗中、岗后培训,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民营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按照“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待遇,使他们和城市员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5、推进农村公益扶贫慈善事业。民营企业要发扬中华民族的“扶危救困”、“慈善济贫”等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农村的公益事业、扶贫工程和慈善事业,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建设者新形象。通过“村企对接”、“人户对接”等形式,大力支持农村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公益事业,积极开展项目扶贫、物资扶贫、招工扶贫、培训扶贫等活动,积极参与捐献商品物资、捐资兴教助学、资助“鳏寡孤独”、援助“残疾人”和帮助“五保供养”等慈善活动。

16、积极推动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创新。民营企业要努力推动发展新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业产业化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以产业、产品或地域为依托,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为主、农户参加的各类农业产业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和努力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和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企业,逐步改变传统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积极参与国有农林企业和农业集体企业的改制与重组。

四、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落实

17、政策推动机制。各级工商联要发挥好政府助手作用,认真研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发展与政府部门和银行金融等机构的工作联系机制,争取得到大力支持,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在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开展相关工作时,将其与鼓励、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

18、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工商联要将扶贫和光彩事业工作的主要精力转移到新农村建设上来,认真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行动计划。各级工商联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络,加强与光彩事业促进会之间及工商联系统内的工作协调,推动相关工作积极、有序地开展。

19、信息反应机制。各级工商联要把新农村建设问题作为调查研究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意见与建议,积极开展经验交流,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要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情况纳入表彰体系之中,并与培养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推荐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广泛宣传成功案例和典型人物,鼓励和推动更多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

20、工商联要认真组织落实。各级工商联要将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家参与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扶贫和光彩事业工作,制定计划或方案,确定主要分管领导和主要执行部门,加强内部协调,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级工商联要明确若干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取得经验,加以推广。要为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经济、法律、政策和咨询等各方面服务。

21、行业商会要主动积极参与。各类行业商会要将动员和组织会员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作为商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出相应的工作计划安排。要充分发挥商会的行业特点和组织优势,动员行业龙头企业带头进入新农村建设领域,推动其它企业积极参与。要探索建立和发展各种形式的以农民为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商会或农产品商会,推动农民提高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

22、企业家执常委要发挥表率作用。工商联的企业家执常委要将参与新农村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或企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主动措施,提出参与计划,付诸实际行动,发挥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带头和表率作用。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光荣、伟大、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奋进,扎实工作,放眼未来,着手现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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