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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医保药最高限价将公布 正在公示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8-28 10:05:49 作者: 浏览:1098次
昨天获悉,在综合考虑我省各市中标价和药店零售价的基础上,我省物价部门制定了安徽省2005年新增医保目录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预案),并已进入公示期,有不同建议的,可提供书面依据和理由,向省物价部门反映。9月22日公示期满,新增医保药品正式限价将出台。

  据介绍,2005年我省新调剂进医保目录218个品种,其中86个属华东地区三省或三省以上的医保目录中共同品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这部分药品价格将由华东地区各省共同制定协调价格。目前,这部分药品价格正在制定之中。另有132个品种属这次调价的范畴。

  具体原则是:未在本省销售的2种药品暂缓确定全省最高零售价格;在本省既有中标价数据又有药店零售价资料,综合考虑中标价和药店零售价确定新的全省最高零售价格;在本省多次中标,取该药品中标价的中间值确定药品新的全省最高零售价格;在本省无中标数据,但药店有售的药品,考虑医疗机构加价率下降,按药店售价略低的原则确定新的全省最高零售价格;本次药品公示价格统一按中标价加15%的差率确定,超过500元药品只加75元,本次公示的药品价格为GMP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此外,目前市场流通的非GMP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注射剂一律按同品种规格GMP最高零售价格下浮40%执行,其他剂型一律按同品种规格GMP最高零售价格下浮30%执行。



信息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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