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网络规模扩大 年底之前实现省际互通
来源:记者李富永北京报道 最后更新:2006-08-11 09:29:51 作者: 浏览:1718次
交通部等7部委日前发布通知,对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扩大了网络的规模,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将与“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线路平行的已建成高速公路也纳入网络;要求确保线路连续,消除政策差别,实现省际互通。
通知指出,高速公路作为公路运输的主通道,在运输能力、通行速度和安全性方面具有突出优势。为提高“绿色通道”网络的运行效率,各地交通、公安、纠风、农业、商务、发展改革、价格、经贸、财政部门,要在确保“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与“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线”路平行的已建成高速公路纳入网络。
根据中央国务院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交通部等7部委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加强与相邻省份的沟通和协调,保证省际间通道线路互通,不得出现断续现象。在通道沿线的省际交界和公路名称发生变化处以及沿线主要出入口或交叉口处,要设置样式统一的“绿色通道”标识标志,以方便驾驶人员识认。
同时,要切实消除对过境车辆的政策差别。在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全国“绿色通道”网络线路上,对不同省(市、区)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应当坚持同等对待,享受同样的通行费政策优惠,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目前省内外政策差别尚未消除的省份,今年年底前必须调整到位,实现省际互通。
通知还提出了严厉打击伪造和假冒“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行为、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要求。
为了在全国建立顺畅、便捷、低成本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2005年初,有关部门出台了对整车并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降低或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年减免额约25亿元。截至2006年1月15日,覆盖31个省份、连通29个省会城市和71个地级市、全长2.7万公里的“五纵两横”高效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全面开通,28个省(区、市)出台了通行费优惠政策,对于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
“绿色通道”5纵走向分别是:银川-昆明、呼和浩特-南宁、北京-海口、哈尔滨-海口、上海-海口;二横走向分别是:连云港-乌鲁木齐、上海-拉萨。(11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