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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出版领域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最后更新:2006-08-03 11:15:36 作者: 浏览:1154次

  国家将鼓励出版集团公司和发行集团公司相互持股,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并购、重组。这是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1日公布的《关于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根据“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实施方案》对实行事业体制的公益性出版单位和转企改制的经营性出版单位的改革目标和根本任务分别提出要求。其中,实行事业体制的出版单位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益性出版服务,传播先进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出版需求,国家将采用项目支持、政府采购等方式给以扶持。

  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条件的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转企改制的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实行企业的财政、税收制度。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直属机关所属在京的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实施方案》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提出具体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出版集团公司和发行集团公司相互持股,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并购、重组,建立必要的经营性分支机构;推动有条件的出版、发行集团公司上市融资;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等现代流通技术和手段;鼓励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等。 (记者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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