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逐项清理亿元投资新项目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8-03 11:10:33 作者:记者迟明霞 浏览:1154次
上半年新开工项目9.9万个40%存在违规现象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对今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在已经开展的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记者今天从发改委了解到,为切实做好这次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而制定的《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已于昨日下发。
发改委称,当前,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建设秩序,不利于中
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开工项目多达9.9万个,同比增加1.83万个,计划总投资同比增长22.2%,其中6月当月新开工项目就达3.14万个。60多个行业中有36个行业投资增幅超过40%,部分产能过剩行业投资冲动依然强劲。
而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投资规模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的抽样调查,约40%的项目在征用土地、环境评估、审核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现象;部分产能过剩行业新开工项目平均施工规模不升反降,规模经济及相应技术水平没有提高,说明这些行业仍在走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老路,仍然靠上项目、铺摊子追求增长速度。
发改委要求,各地要对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的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其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行业要清理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要清理设计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此次清理整顿,发改委联合了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安监局和银监会等部门,从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信贷以及环保等方面入手,而对于煤炭和其他矿山项目,除按上述标准清理外,还要从是否经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等安全管理方面进行清理。
对于今后的各类拟建项目,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土地、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各项建设程序。项目开工建设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
(二)已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其中列入核准目录的项目已经履行核准程序,实行审批管理的项目已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投资的已经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投资);
(三)已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依法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并办理土地使用证;
(四)已按规定和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其中列入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需要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已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五)需要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已经通过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后方可审批或核准;需要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备案后方可办理土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3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