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国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宁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7月21日中国共产党宁国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国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孙立志同志代表中共宁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认为市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围绕“工业强市、生态立市、创新活市、和谐兴市”四大战略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促使党员干部注重党性锻炼,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并向基层延伸;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集中力量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纠建并举,着力防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纠风治乱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作用,排除建设新农村的各种干扰,促进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引向深入,为实现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提供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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