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部等多部门正积极进行住房保障工作,8月份有望出台相关政策
财政部日前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五个方面做好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工作,切实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对此,财政部要加大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以及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
此外,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具体按照当年实际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实际支付的征地
补偿费、拆迁补助费、土地开发费、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后余额的5%左右核定。
这实际上与日前建设部提出的关于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五点意见不谋而合。《意见》指出,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的作用,要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积极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日前表示,当前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不合理,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和租赁能力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严重供不应求,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买不到或租不到合适的住房。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另一方面要加快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据《财经时报》独家获悉,关于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出台,目前建设部正在进行前期调研,有望于今年8月撰写调研总报告,上交国务院。
下为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五点意见:一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的作用。要加大归集力度,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
二是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禁止机关事业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的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三是稳步提高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要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积极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市、县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一定的廉租住房资金。
四是探索改革经济适用房实现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货币化试点工作,合理确定房租补贴方式,统筹解决各类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需要。
五是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推进机制。全面落实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尽快制定住房保障中长期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