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尚芝兰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创新生态建设效益补偿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坚持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就是要自觉走生态效益型经济发展之路。 目前,我市正在完成省级公益林区划,全市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将达到63.5万亩,省里就公益林将给子一定补助,市内也将逐步加大对林农的帮扶力度,引导他们多方发展;计划实施的《宁国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将通过按量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办法加强对企业和个人排污的自我约束; 即将出台的《宁国市省道公路沿线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青龙湾生态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若干规定》,将依法加强对水资源、水环境、森林植被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
理;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大力推进农村“五化二改”(绿化、净化、硬化、亮化、美化和改水、改厕),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项目,着力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总之,我们将妥善处理好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眼前与长远等方面的利益矛盾, 引导全社会力量投入生态建设,充分发挥各生态功能区的资源和产业优势,将我市早日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全面小康型、生态园林型的现代中等城市。
感谢你们所提出的宝贵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与保护机制,实现
生态效益最大化。同时,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宁国建设和发展,不断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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