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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欧盟ROHS指令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15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7-04 17:37:25 作者: 浏览:1111次
本报北京7月3日讯 记者陈劲松报道:7月1日起,欧盟ROHS指令正式实施,这对中国出口欧盟电子电气产品的企业产生极大负面影响。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制定应对欧盟环保壁垒相关检测评估标准。

  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该指令涉及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IT和远程通讯设备、视听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工工具、玩具及休闲运动设备、自动售货机等8类机电产品。欧盟ROHS指令正式发布以后,国家质检总局就向出口企业发出了预警信息,同时进行有关ROHS检测的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研究建立工作目前已经制定并发布了15个标准。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6-07-04 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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