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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系列优惠政策力挺可再生能源发展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6-19 10:53:32 作者: 浏览:1524次
到201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将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将有望达到16%,并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这是国务院即将公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确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

  “要实现这个规划目标,必须有强有力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在17日召开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化论坛”上,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表示,国家发改委将采取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等。

  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虽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除水电、沼气和太阳能热水器外,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却比较缓慢。国家发改委也承认,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应用规模小,还没有形成支撑可再生能源技术大规模发展的人才培养、研究开发、设备制造和技术服务体系。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直言,目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存在六大问题,如缺乏完善的政策支持,不能从法律法规上给予确实保障;管理较混乱、政出多门;投入少等。

  徐锭明明确表示,发改委将和财政部等几大部委联合推出系列政策和措施,以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要规定强制性的市场份额目标,引导主要能源企业积极投资可再生能源产业。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在全国销售电价中分摊。

  财政和税收方面,国家将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其技术研发、产业体系建设、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和支持新技术示范项目建设等。同时,还要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尽快发展。国家还将研究设立综合性的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机构,专门负责研究可再生能源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及规划。

  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徐锭明透露,全国生物质能源大会很快就要召开;对生物质能源的研发,主要由发改委牵头,国家林业局、农业部、财政部等部委共同参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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