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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诸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来源:中安网 最后更新:2006-06-09 16:35:50 作者: 浏览:1680次
         新安皖报6月6日讯 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地区工作且服务期满5年,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将由政府埋单;各市、县空出的行政事业编制主要用于招录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发文,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根据规定,对到我省艰苦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另外,服务期满5年,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按省级财政承担主要部分,用人 单位所在市、县财政适当分担的原则代为偿还。

  今后,我省各市、县空出的行政事业编制,应主要用于招录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中空出的中小学教师编制主要用于接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对招录到省市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将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2年。另外,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据了解,今后我省每年将选拔250名左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每年输送4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按照规定,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增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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