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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最后更新:2012-11-23 09:20:11 作者: 浏览:2505次

宁国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

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2890号)和宣城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522)文件精神,推动我市2012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33月底前,以财政补贴方式在全市城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6万只。具体产品类型分为三种:小功率节能灯、大功率节能灯、双端荧光灯。(各单位推广建议任务详见附表一)

二、供应商和产品价格

经国家统一招标,中标企业和产品分别是: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为5-8W9-14W18-24W三种型号的小功率节能灯和35W55W大功率节能灯。

2. 横店得邦照明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为32W42W两种规格的大功率节能灯。

3. 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为14W28W两种型号的双端直管荧光灯。

中标企业按照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中标企业产品,即: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销售给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50%销售给城乡居民用户。(各型号产品供货价格详见附表二)

三、推广的重点领域

重点选择照明产品使用集中、需求量大的电子、纺织等工矿企业和商场、宾馆、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大宗用户,以及推广效率高、易于组织的社区和农村集中居民点。

通过宣传推广,让广大人民了解国家具体优惠政策,认识节能灯相比普通白炽灯在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和生产中的优势,积极购买和使用节能灯具。

四、高效照明产品购买方法

1、大宗用户申购。发改委、财政局分解任务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大宗用户填写申购表(附表三)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审核信息上报发改委确认供应企业开具购货发票、安装、调试。

2、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申购。发改委、财政局分解任务单位职工向本单位申购(每人限购10只)单位填写汇总表(附表四)信息上报发改委审核供应商开具购货发票货给单位分发给职工。

3、居民用户申购。发改委、财政局分解任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到村居委会申购(每人限购10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汇总表(附表四)信息上报发改委审核供应企业开具发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配给村、居委会分发到居民。

五、组织实施

本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鼓励各单位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开展,确保完成推广任务。同时,结合其它县市做法和省统一部署,明确以下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便于衔接。

(一)宣传发动(11月上旬)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及专人负责节能灯具推广工作,并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加强宣传,分解任务,为全面完成今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建议任务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中标企业与用户衔接(11月上旬至2月中旬)

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推广任务和重点领域,采用电话联系、座谈、会议等方式,组织中标企业和用户衔接,确定所需产品型号、数量等订单信息,建立服务联系。

(三)组织企业安装(11月下旬至2月下旬)

各中标企业按照订单信息供货或上门安装产品。相关部门选派1-2名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供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用户要及时付款,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四)报送推广进度情况(2月底、3月底)

各有关单位要随时统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数量,掌握工作进度,分别于1225日前和225日前分两次报送信息至我市发改委。(联系方式见后)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作为节能减排的一项标志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接到任务后要迅速行动,按照本辖区(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本着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探索分类指导、典型引路的办法,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明确职责,协作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保证推广工作的高效运行。开发区管委会推广重点在园区内企业,商务局推广重点在商场、宾馆、商铺等领域,卫生局推广重点在医院等卫生医疗领域,教体局推广重点在各类学校,经信委推广重点在工矿企业,住建委推广重点在城市照明、房地产开发领域,机关事务局推广重点在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广重点在广大村民集中居住地区和城镇社区。没有明确具体推广任务的单位要积极支持相关单位开展节能推广工作,要主动做好本单位、本管辖区域的节能推广工作。在节能照明推广中,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中标企业在推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配合高效照明推广工作;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积极联系,完善服务。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推广活动时,要主动与中标企业取得联系,让其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为居民用户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要求中标企业推广产品的外包装和本体上统一印制“政府补贴、绿色工程”标识。原则上应要求中标企业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要与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在安装完成后(或出售)需取得用户签章确认;在为居民用户安装完成后(或出售),需取得居委会、村委会签章确认。要留存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等原始凭证,并如实统计安装(购买)情况。

七、其它事项

1. 各承担推广任务的单位于1123前将各自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我市发改委、财政局,以便工作联系。(附表五)

2. 居民用户在购买时凭身份证享受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大宗用户根据供货协议享受优惠政策。

3. 宁国市高效照明推广代理点设在宁阳东路“冠华照明”和河沥溪东站对面“中华商行”门市部。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发改委项目办           4016242

财政局经建科       吴祝春  4110015

宁阳东路冠华照明       4015738

河沥溪中华商行         4303366 

   箱:ngxmb2009@163.com或党政办公平台邮箱

 

 

附件:

1.宁国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建议任务分解表

2.宣城市2012年中标高效照明产品价格表

3.宁国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大宗用户申购表

4.宁国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城乡居民用户购买汇总表

5.宁国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单位联系表

 

 

 

附表一:

宁国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建议任务分解表

产品名称

单位名称

大功率节能灯

小功率节能灯

双端直管荧光灯

 

开发区管委会

4000

——

——

4000

商务局

4000

2500

——

6500

卫生局

3000

2500

1200

6700

教体局

——

——

1800

1800

经信委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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