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京举行的"节水中国行"启动仪式上,水利部新闻发言人说,"十一五"期间,水利部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是:通过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对全社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农业用水总量零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总量缓增长,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总体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在时间、空间分布上很不均匀。近年来,南方地区河川径流和水资源总量有所增加,增幅接近5%;而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12%,北方部分流域的水资源短缺更加严峻。"十五"期间,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到3.85亿亩,平均每年因旱减产粮食约350亿公斤。全国农村还有3.2亿人饮水不安全。有400余座城市供水不足,较为严重缺水的有110座。2000年、2004年都发生了大面积干旱,致使许多城市用水紧张,工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在部分流域和地区,水污染从江河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陆域向海域发展、从东部向西部转移。全国以城市和农村井灌区为中心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区数量,已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56个发展到目前的164个,超采面积从8.7万平方公里扩展到18万平方公里。一些水生态恶化地区,河流断流、湖泊干涸、湿地萎缩、绿洲消失。与此同时,我国用水浪费,用水效率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为此,今后五年,水利部将以建立国家水权制度为核心,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制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提出各省市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指导各省市编制发布主要行业用水定额,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水功能区管理,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总量,全面实施纳污总量控制;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建立我国节水型社会的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政策与宣传教育体系。
据水利部办公厅主任顾浩介绍,"十五"期间,水利部就开展了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五年来,水利部已确定12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包括甘肃省张掖市、四川省绵阳市、辽宁省大连市、陕西省西安市、江苏省张家港市等。这些试点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指导,积极探索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了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管理与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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