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扶持建筑企业发展的新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6-05 11:30:57 作者: 浏览:1084次
降低建筑业企业准入相关门槛,简化资质变更等审批程序……一系列新政策,将为安徽建筑企业提供一个更优质的政务环境,扶持建筑业“皖军”加快壮大。这是5月31日记者从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对申报一级施工资质初审通过的企业,省里给予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平台;对符合标准的新设企业,不再设定资质暂定期;适度放宽新设企业标准,准予宽进企业从事相应的建筑活动,并给予两年暂定考核期;投资性专业公司申报资质可不受级别年限限制;对申报最低资质等级的企业不再进行实地考察。建筑劳务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省辖市建设部门,报省建设厅备案。由省政务中心建设厅窗口统一受理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企业和执业人员资质变更的,改为窗口即办事项。办理资质审批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