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农村去-《全国工商联关于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解读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5-29 10:34:08 作者: 浏览:2981次
围绕着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联九届八次常委会上,通过了《全国工商联关于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的决议,号召各级工商联要积极组织、引导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近日,记者就文件的出台,采访了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扶贫领导小组副组长谢伯阳和文件的主要起草者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
记者: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是什么?
谢伯阳: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今年两会上,全国工商联20多位民营企业家的联名发起倡议争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在广大民营企业中引起极大反响,也引起了全国工商联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国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与纽带,要充分发挥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积极组织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认为,首先民营企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民营企业在加快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开拓农村商品市场、改革农业生产经营制度、转移农村劳动力、推动新型村镇建设、促进农村扶贫事业、更新农民观念和培养新型农民等各个方面,都将发挥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二、参与新农村建设是民营企业的重大社会责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场广泛、深刻和重大的经济与社会变革,民营企业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要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是民营企业义不容辞的重大社会责任和光荣历史任务。
第三、参与新农村建设也是民营企业的重要发展机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中,随着中央关于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政策的推行,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将不断调整并向农村倾斜,国家将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逐步转向农村,社会各个方面也将更加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事业,既为民营企业发展指明了一个重要方向,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第四、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工商联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的重大战略与历史任务,也是工商联的一项重要和长期的工作任务。采取必要措施和行动,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是工商联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必然要求,有利于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利于工商联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利于工商联拓展工作空间、扩大社会影响。
记者:如何理解光彩事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谢伯阳:民营经济从事涉农产业在光彩事业的大旗下已经有十几年的发展经验。光彩事业以扶贫为主题,其中最主要的一方面是农业产业化经营,面向广大农村、辐射广大农村,在中小城市城乡结合区域建立商品物流基地,带动农村商品的市场化,如安徽安庆光彩大市场,借京九线、大别山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贫困地区的开拓农产品流通渠道,进一步在市场周边兴起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业,带动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
不少民营企业是从农业起家的,他们有责任、有义务、有意愿帮助农民发展农村经济,从光彩事业十几年的实践中他们切身地感受到,在新农村建设中,民营企业应继续践行光彩事业互惠互利、义利兼顾的宗旨,把新农村建设和光彩事业全面统一起来,与当地的农民兄弟结成利益共同体,采用市场的方式进行开发性的扶贫,共求发展、共谋利益、共创利润、共享文明安乐,最后实现共同富裕。
今后,全国工商联要把推动光彩事业发展进一步面向新农村建设,将光彩事业工作的重点放在新农村建设上来,要在整合光彩事业农村扶贫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光彩事业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途径,努力延伸和拓展光彩事业活动领域,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光彩行动,组织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类扶贫项目,开创光彩事业新局面。
记者:《全国工商联关于组织、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文件有什么特点?
谢伯阳:当前全国各行各业、各部门都在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地区优势纷纷提出贯彻落实的政策、意见,在这个背景下,全国工商联的文件特别强调突出要结合自身实际,即我们的民营企业特色,在整个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农村建设中也会起到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带动作用。
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政府是主导,但实际上民营企业不仅是参与、带动、示范的作用,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也成长造就了大量的民营企业,不论当年的乡镇企业还是当前的个体工商户,他们都同属民营经济,从这个角度讲,民营经济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发展民营经济,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新农建设的重大意义如何估量都不过分。
记者:作为《意见》文件的主要起草者,文件共四个方面22条,内容全面具体,您谈谈文件的起草过程?
陈永杰: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两会过后,在全国工商联的直接领导下,全国工商联扶贫领导小组几次召开会议,向政府部门、行业商会、民营企业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我们认真学习中央的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同时也认真地比较、研究其他部门出台相应文件的特点,搞清楚工商联在建设新农村中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怎么做,研究室和光彩事业部共同起草了这份文件,前后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并在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上讨论,包括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参与途径和领域、建立工作机制等四大方面22条,较全面地反映了落实中央文件的精神,也反映了工商联自身的工作特点和民营企业的意愿。
记者:全国工商联今后将怎样推动文件的落实?
陈永杰:为了推动落实工作,全国工商联在文件中明确了建立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各级工商联首先要动员起来,工商联现有190多万会员,其中企业会员65万个,工商联不但要从政策上推动,还要专门组织协调,进行信息反馈,这些文件上都有明确要求。在本次常委会过后,工商联还将专门召开贯彻本文件工作会议,制定新农村建设的光彩行动方案,在全系统内推动新农村建设落实工作。
当然,文件出台只是一个开始,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的,不只是三五年,而是几十年甚至于上百年,作为起动全国工商联先出台这样一个文件,为各级工商联的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