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5-29 09:52:41 作者: 浏览:1432次
近年来,一些地方随意扩大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或层层加价、搭车收费或强行平摊水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征收水利工程水费必须严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有效灌溉和排涝区,各地要严格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进一步规范。从今年起,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并由过去的实物计征改为货币计征。水利工程灌排区按渠首引进的水量收费,水库和引水灌区,每百吨5.60元;机电提水灌排区,一级站提水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多级提水每千吨米加收1.45元。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每百吨按0.50元标准计收。
通知要求,要认真核定农业生产用水定额,积极改进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式。对电力灌排收费,要严格实行水、电分开计收。受益地区农户可按受益面积实行预交费,但预交额每亩不得超过5元,年底结清,多退少补。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