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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征收20%个税 二手房交易再临紧箍咒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5-26 16:50:02 作者: 浏览:1846次
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国六条”发布一周,各部委的落实政策即将出炉。政策敏感期,各种消息纷至沓来。昨天传出消息,国税总局将对一些房地产投资过热城市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强制征收所得税”。国税总局缄默,市场却蠢蠢欲动。个人所得税征还是不征,征收细则如何,怎么征收等问题,再度成为关注热点。

  传言——“强制”征收个税

  有消息说,国税总局最近将宣布,强制执行“房产交易增值收入征20%税”的政策,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将成为强制征税的重点,这样的城市数目在10个左右。此前,这个政策已经制定但未有效执行。此次,国税总局将与其他部门联合行动,在房产转让交易达成同时完成征税,不缴纳所得税,不予办理房产证。

  其实,5月17日“国六条”公布以后,国税总局立即重申“二手房交易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当时国税总局人士向记者表示,过去的政策实施起来有一定困难,税务部门将就具体操作办法进行明确,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征税细则,不久将会公布。

  追访——担心二手房市场受牵连

  “近来传言很多,我们都没有确切消息。”记者昨天从“我爱我家”、“链家地产”等北京主要房屋中介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

  尽管未有确切说法,房屋中介公司仍呼吁个税的征收应该具体城市具体分析。“链家地产”市场专业人士表示,如果该城市的房地产投资需求很强,刚性需求较弱,通过征收个税将有助于平衡供求比例,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如果该城市的房地产刚性需求很强,投资需求较弱,作用则相反,北京的情况属于后者。

  “如果实施,将对二手房市场有一定影响,会使卖房人将增加的税收成本转嫁给买房者或惜售,这样会导致房源严重短缺,使二手房市场出现房价继续上涨现象。”我爱我家控股公司副总裁胡景晖说。

  回放——北京个税实施半月夭折

  去年5月国家七部委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之后,当年6月15日北京在东城、朝阳两区试行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政策。但是市场反应剧烈,成交价格快速上涨,成交量急速萎缩,试行半月后取消。同年,南京试行三天后宣告流产;2004年杭州经过短短几个月的操作之后即告终止。

  事实上,对财产转让所得征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就确定下来的,但是在房产交易当中,这项政策一直没有落实。目前,大部分地方税务局对二手房交易征个税的态度是“不强制征收、靠市民自觉申报”。

    (贺文)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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